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5-0952 文号宁市监食生[2015]2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5-09-11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产领域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 生产领域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0-1200-2015-0952
文号 宁市监食生[2015]2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5-09-11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产领域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 生产领域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产领域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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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

为切实加强我县生产领域腐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保证我县生产领域腐竹的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今年12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产领域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县辖区范围内所有腐竹(包括豆腐皮)生产企业、小作坊。

二、整治内容

一是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二是打击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三是打击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违法行为;四是查处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腐竹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与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151220,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31

针对辖区特点和问题,围绕整治重点,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12月10)

1.召开专题会议。我局拟在9月,召集辖区内腐竹生产企业、小作坊负责人、技术人员等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腐竹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生产必备条件,结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对腐竹产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的调整,学习腐竹产品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范要求;腐竹企业和小作坊要重新签署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所有腐竹生产企业、小作坊,尤其是生产条件较差、管理较薄弱、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记录、以及媒体曝光和可能存在潜规则的生产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其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必备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腐竹生产黑窝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查处。

3.加大抽检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食品生产股要切实加大检查、抽检频率。每月至少要对辖区内所有的获证腐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游离甲醛,送有资质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4.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的要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一是对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生产必备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停产整顿;三是对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对连续2次质量抽检不合格、生产必备条件检查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法取缔,吊销相关证照,并予以停水、停电;五是对吊销生产许可证、使用非食用原料、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以及生产黑窝点进行公开曝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12月1112月20)

各监管所要对腐竹整治情况要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重点要对腐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抽检不合格的处理情况要进一步跟踪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敏感意识。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食品安全事件触点多、燃点低、牵涉面广、关注度高、负责效应强,应对不及时、处置不稳慎,都会导致的监管处于被动局面,还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明确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各监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腐竹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监测,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动态。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涉及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信息,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他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产品生产单位的检查,着力发现和打击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违规问题。同时要严肃信息发布纪律,按有关规定发布监管、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要结合此次腐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应急保障,提高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的能力。各地应急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保证联络畅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信息。此次专项整治期间,遇有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强化工作督查,做好工作总结。各监管所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抓好基层监管责任落实。要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促进此次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好经验、好做法及整治成效,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材料,于20151222,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县局食品生产股(nhscltg@163.com)。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8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9 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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