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宁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郑永茶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江 伟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蔡 森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陈丽青同志任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两年)。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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