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县局各股室,执法大队,质计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潘丽萍同志任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股长,不再担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
姚昕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不再任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职务;
邱加键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不再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职务;
黄月柔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石壁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不再任县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长兴同志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林兰花同志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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