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6-0100-2022-00036
- 备注/文号: 宁市监党组〔2022〕1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06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潘丽萍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不再任城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职务,不再兼任政策法规股副股长职务;
吴毅翀同志任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不再任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巧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伊荣洲同志任特安股负责人职务,不再任特安股股长职务;
熊道乾同志不再兼任城郊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职务;
巫小春同志不再兼任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职务;
刘雯蓉同志不再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
范红连同志不再任审核审批股股长职务;
陈金栋同志不再任翠江市场监管所所副所长职务;
张清松同志不再任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江仁水同志不再任安远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邱加银同志不再任信用监管股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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