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6-0100-2022-00036 | 文号 | 宁市监党组〔2022〕10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6 | |||||||||
标题 | 中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潘丽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26-0100-2022-00036 | ||
文号 | 宁市监党组〔2022〕10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2-06 | ||
标题 | 中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潘丽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潘丽萍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不再任城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职务,不再兼任政策法规股副股长职务;
吴毅翀同志任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不再任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巧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伊荣洲同志任特安股负责人职务,不再任特安股股长职务;
熊道乾同志不再兼任城郊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职务;
巫小春同志不再兼任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职务;
刘雯蓉同志不再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
范红连同志不再任审核审批股股长职务;
陈金栋同志不再任翠江市场监管所所副所长职务;
张清松同志不再任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江仁水同志不再任安远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邱加银同志不再任信用监管股股长职务。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潘丽萍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不再任城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职务,不再兼任政策法规股副股长职务;
吴毅翀同志任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不再任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巧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伊荣洲同志任特安股负责人职务,不再任特安股股长职务;
熊道乾同志不再兼任城郊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职务;
巫小春同志不再兼任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职务;
刘雯蓉同志不再任政策法规股股长职务;
范红连同志不再任审核审批股股长职务;
陈金栋同志不再任翠江市场监管所所副所长职务;
张清松同志不再任曹坊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江仁水同志不再任安远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邱加银同志不再任信用监管股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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