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4-30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 宁应急〔2025〕1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9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政务网、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二、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1.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2.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 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3.终审。由主要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
终审通过后,在信息结尾处添加编辑(初审)、复审、终审人员名字,再发布到各类媒体或网站平台等。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股室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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