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7-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翠委〔2025〕5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0
中共翠江镇委员会 翠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翠委〔2025〕5号
来源:宁化县翠江镇政府 时间:2025-01-20 15:53

2024年以来,翠江镇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党的组织领导。一是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镇长作为履行推荐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今年以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推进会20余场次。二是带头学习。镇主要领导在工作例会上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政策法规学习13场次,并要求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主动督导。镇主要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亲自督查、亲自指导,对完成上级要求任务不到位的部门和干部,主动约谈,要求其作出原因分析,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年来,全镇深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服务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深入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一年来,未发现有乱收费现象。三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加强信用监管,积极联合县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单位,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四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我镇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五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工作,严格遵循审核、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县委、县政府备案,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依法落实机构改革制度。按要求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3个乡镇事业单位,共有行政编制3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事业单位编制30名(其中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10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2名,综合执法大队8名)。

(四)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是做到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外,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做好论证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积极组织镇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四是坚持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五)科学有效进行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办理及时。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政、机关效能等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机构要求及时报送材料。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一年来,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7件,推进诉源治理调处64件;联合法治共建单位开展普法集中宣传40余场次,村(社区)每月开展一次以上法治专项宣传,全面推动普法工作精准化、常态化。

(七)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对全镇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年来,领导班子上法治专题学习12场次,干部集中学习培训13场次;持续加快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107人,“法治带头人”62人;发展壮大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全镇领导干部已持有执法证人数18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全镇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全面。二是个别执法部门配合不够紧密,在一些执法中,需要多个执法部门进行配合,有时因权责不明会存在各部门配合不到位的现象。三是部分群众法治观念不强,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事的观念,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未能形成全民合力。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提高群众的参与;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当好政府及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继续加强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配合。各执法部门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执法责任细化到各执法部门,形成职责明确、执法明确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配合,需开展联合执法的,要明确执法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执法的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心任务来抓,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站所,分解到一线,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层层抓督促落实。进一步将法治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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