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8-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8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城郊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设法治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城郊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实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镇长作为履行推荐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6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2个,协调解决问题3个。二是坚持带头学习。镇党委书记、镇长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建设,在例会组织全体镇干部进行学习13次,并要求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督导问责。镇主要领导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工作做到亲自督查、亲自指导,细化建立了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镇党委法治宣传训练任务清单,对完成上级要求任务不到位的领导和单位,主动约谈,要求其作出原因解释,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2024年以来,我镇深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不断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窗口,优化窗口设置,服务流程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入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今年未发现有乱收费现象。三是不断加强事项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加强信用监管,积极联合县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单位,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四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我镇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五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工作,严格遵循审核、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严格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县委、县政府备案,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根据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四)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是做到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三是做好论证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积极组织镇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四是坚持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六是连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主动落实镇、20个村(居)有偿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法律顾问考核制度,督促顾问工作开展,确保了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而引发的群体性大事。
(五)有效进行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镇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办理及时。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内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政、机关效能等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度。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持续深化平安城郊建设。一是强化防诈反诈。针对当前诈骗高发多发现象,我镇高度重视防诈反诈工作,镇村干部进行防诈反诈培训13次,分析研究我镇防范打击电诈工作,压实工作责任,部署具体工作。针对前科人员、持照人员及失信人员一周一排查、一月一清查,全年共自主摸排境外高危涉诈人员58人,核减滞留金三角涉诈高危人员1人,对2名境外窝点涉诈人员落实一人一档,每月进行跟踪管理。二是打好禁毒斗争。实现720个易涉麻涉毒重点场所每月不少于三次的“拉网式”大清查,做到禁毒排查全覆盖。对全镇92名在册吸毒重点人员进行社会面风险评估,建立一人一档,全面掌握吸毒人员情况,百分之百落实毛发检测。三是提升交通安全要求村(居)干部每周至少上路排查一次,重点排查易结冰、易积水、团雾多发路,通往寺庙、库区,林场道路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安全隐患。今年以来,镇道安办组织村(居)排查隐患点21处、并建立“一处一档”,积极推动整改,目前21处隐患点已整改完毕。四是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线索排查,全面深化摸排打击工作,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基础。各村及派出所、林业、司法所等部门,对各自范畴内可能存在黑恶势力现象进行深入摸排。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镇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积极开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无讼”村摸底排查6592户,受理诉求293件,涉及户数535户,化解293件,诉求化解率100%,其中达成口头协议292件、书面协议20件、司法确认18件。明心通“解纷码”受理矛盾纠纷7件,其中邻里纠纷3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农村山林耕地1件、损害赔偿1件、环境污染1件,全部及时处理完毕,化解率100%。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机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精准化、常态化。截至目前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八)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落实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治度,领导班子上法治专题学习4次,镇5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工作专题培训3次。
二、建设法治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不够紧密。在一些执法中,需要多个执法部门进行配合,有时因权责不明会存在各部门配合不到位、互相推诿的现象。二是部分群众法治观念不强。大部分群众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乡镇、公安部门的事,和自己无关的观念,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未能形成全民合力。
二、建设法治政府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来抓,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基层,分解到一线,各村、各部门要层层抓督促、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2.进一步强化配合。各执法部门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执法责任细化到各执法部门,形成职责明确、执法明确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配合,需开展联合执法的,要明确执法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执法的工作格局。
3.进一步加强宣传。各村、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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