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0-30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0
关于对拟收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第一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时间:2024-11-20 09:15

为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确保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有序运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明政规〔2022〕1号)2024年度福建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闽司〔2024〕6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赋予乡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承接和运行情况开展调查跟踪,并进行了深入评估。经研究决定,拟收回部分专业技术强、认定困难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更高效等不宜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共20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修改内容用红色字体标注),发送至电子邮箱nhsfjfzdy@163.com 

2.通过书面函件反馈意见、建议,邮寄至:宁化长征大道31号县司法局九楼908室(邮编:365400)。

联系方式:0598-6820581。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29日。

附件:宁化县收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宁化县推进赋予乡镇部分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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