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3-30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12
关于2023年度宁化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宁化县审计局 时间:2024-11-12 15: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我局根据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我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共查出违规金额302.5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893.41万元。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面对社会经济运行下行和民生刚性资金需求等压力,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83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73988万元的103.9%,比上年增加12868万元,增长2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41516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248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296811万元的105.3%,比上年减少5158万元,下降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38835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2680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县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04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6928万元的72.8%,比上年减少40475万元,下降8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689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62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46056万元的70.8%,比上年减少50926万元,下降6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5889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100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30万元,占年初预算377万元的11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10万元,收入总计4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调出资金438万元,支出总计45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63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0900万元的96.9%,加上上年结余36671万元,收入总计763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906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38665万元的101%。至2023年末,累计滚存结余37244万元。

  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对财政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一是个别专项预算项目未适时调整;二是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未依据绩效情况进行安排;三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

  2.财政资源统筹方面。一是决算编制事项未按规定执行到位;二是污水处理费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预拨经费事项未按规定处理。

  3.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4.科技创新发展方面。主要是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

  (二)对部门预算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及决算编制方面。一是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编报不完整,导致无预算支出107.49万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预算追加程序;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执行不到位,单位年度收入项目未在决算报表中完整编报,个别决算数据未做到账表一致。二是交通运输局2023年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超预算收支1038.13万元、无预算支出560.57万元。

  2.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城市管理局押金及质保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使用押金先行垫付本单位行政经费的情况,涉及金额2.95万元;违规垫付个人所得税0.87万元;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涉及排水设施建设等五项省市专项资金797.25万元;下属事业单位房租收入0.7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城市管理局造价结算审核不到位,违规支付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0.34万元,多计工程量涉及问题资金5.06万元;工程项目监管不严,中东新村居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部分沟底已出现损坏,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交通局工程项目审核监管不严,朱王村朱竹线(朱坊至彭坑)道路拓宽项目存在虚列工程量、多计造价问题。

  4.财政财务规定执行方面。一是城市管理局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不严,存在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二是交通局存在非本单位员工违规享受工会福利待遇0.41万元;违规在企业列支费用,局机关人员在县公路有限公司领取补贴0.2万元,且在县公路有限公司列支交通局应负担的法律顾问费0.8万元。

  5.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城市管理局已投入使用的27项资产2091.35万元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处理;已报废固定资产26.76万元未及时履行报废程序;公共基础设施未按月计提折旧。二是交通局部分购入资产未作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0.76万元;2023年年末闲置资产6处,涉及面积为1174.81平方米;2023年3月发放疫情防控温馨卡15.3万张计6.48万元,无领用清单。

  6.其他方面。一是城市管理局商业广告收费工作执行不到位,少收广告费共计0.46万元;下属企业县弃土服务站相关收入账实不符,业务资料审批数与财务账簿收费数不一致,差额16.93万元;预垫付各居民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费0.9万元未及时收回;农贸市场租金收缴工作执行不到位,尚有14.86万元未收取,且已收租金未按规定缴存资产产权单位;县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且未按要求完成财务建账工作。二是交通局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72.02万元;所属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借出款项180万元长期未收回。

  (三)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束后,我局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要求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要求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并责令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议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

  三、加强预算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一是强化预算法治意识,加快推进年初预算科目,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预期差异,灵活调整预算。二是严格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力度,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科学设定财政收入预期,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依法规范财政收入征管,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建立健全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并据实动态调整,将支出标准体系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不断完善分配制度,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分配新增债务限额,强化新增债券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下达后迅速形成实物量,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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