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4-3000-2024-00020
  • 备注/文号: 宁安委办函〔2024〕2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13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宣传的通知
宁安委办函〔2024〕20号
来源: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9-20 11: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节日期间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在城市出入口、主要干道、交通工具、企业、建筑工地等场所,采用LED电子屏滚动走字、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安全标语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向本地用户和外地游客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在主要新闻媒体、职能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重点对《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报道、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10月8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安排部署。此次宣传活动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请各乡镇、各部门严密部署,全面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安全宣传全覆盖,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二)全面督促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安全宣传标语

   

   

    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安全宣传标语

   

  1.中秋国庆,安全第一

  2.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3.有安全,更团圆

  4.安全过节,幸福无忧

  5.今日注意安全,节日合家团圆

  6.处处注意安全,岁岁全家团圆

  7.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8.法规在心中,安全在手中

  9.《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10.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11.救援通道无阻碍,生命安全有保障

  12.建筑工地安全为先,漫长人生 安全是福

  13.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14.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15.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6.当心无大错,马虎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

  17.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18.驾车不喝酒警钟长鸣,喝酒不驾车平安第一

  19.红灯绿灯灯灯是令,直道弯道道道当心。

  20.提高安全意识,建设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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