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3-3000-2024-0005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2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来源: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3-29 09:30

雷美琴因保管不善,将宁房权证字第20160400号房产证,宁国用(2014)第23587号(宁化县翠江镇一里亭城东广场商住楼B幢4层405及2层20杂物间)不慎遗失。特此公告上述房产证及土地证遗失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雷美琴提出申请遗失。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9日)内向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相关手续。

 

 

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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