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0-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河政〔2023〕2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2
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县《关于印发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春运结束,在全乡开展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现将我乡《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力预防较大及
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乡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春运结束,在全县开展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道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管用实用、精准施策,坚持关口前移、管控前置,全力推进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深入开展“攻坚行动”,统筹推进“人、车、路、区、企”交通要素的源头监管和精准治理,有效防控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攻坚行动,有力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一防一控一减”的目标,即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伤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防控重点
(一)重点人群。“两客一危一货”车辆驾驶人、“两轮车” 及三轮摩托车驾乘人员、部分社会车辆驾驶人。
(二)重点车辆。重中型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面包车、
“两轮车”及三轮摩托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三)重点路段。为民办实事项目、省道S211、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校园周边、通向寺庙道路、在建道路、水利库区、隧道、特大桥梁等隐患路段。
(四)重点区域。近三年以来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辖区路段。
(五)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寄递企业、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及安全检测检验企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重点人群和车辆源头监管。乡派出所、道安办、 村建、学校等部门要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 重中型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面包车、“两轮车”及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组织检查、验收,严防“病车、病人”上路作业;排查整治长期未上线重点营运车辆,从源头上遏制恶意逃避动态监管行为。
(二)加强重点企业源头监管。乡派出所、道安办、安监站要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四无” 企业(无动态监管制度、无动态监控平台、无专职监管人员、无动态监管记录),依规进行处罚,并督促企业限期治理。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消除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超载运输隐患,遏制小微型载客汽车非法改装行为。对辖区快递服务网点等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掌握企业、驾驶人员相关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重点道路安全防护。11月底前,要围绕前期梳理出的一批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召集有关部门分级分类开展逐点核查,形成“道路安全隐患清单”,核查人员要签名确认;乡道安办要把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排查情况、核查结果及治理建议报告乡人民政府、抄送道路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要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和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实地核查2023年各类道路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消除,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隐患“清零”。
(四)加大重点违法查处力度。乡派出所、道安办等部门依职责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两轮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等显见性突出交通违法;依托信息技术及时发现、查处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现场难以发现的突出交通违法;严厉打击“黑校车”、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学生骑乘超标电动车、“飙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重点群体宣教工作。建立村级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确定下伊村为宣传劝导网格化管理机制试点村,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重点人群宣传。乡派出所、道安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开展交通文明安全宣教专项活动,着力提升运输企业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意识;公安、教育及学校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督促我乡中小学开展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派出所、道安办、综治办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酒后不开车、系好安全带、警惕大型车辆盲区等针对性警示教育。
(六)加强农村三轮摩托车治理。各村要认真落实《全县三轮摩托车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宁道安整治办〔2023〕34号)要求,按照“见人、见证、见车”原则,组织村干部、派出所、交通劝导员、网格员全面摸清底数、采集信息并分类造册上报。公安、保险、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无牌三轮摩托车问题,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实现“无牌问题根本解决、问题车辆只减不增”目标;公安部门要最大限度用好“放管服”政策,为农村车辆上牌办证提供便利。12月底前,各村要摸排出一批无牌、假套牌和悬挂外省号牌车辆。
(七)健全乡道安责任体系。乡道安办要建立村级组织 “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教育”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机制,推动压实村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赋予村(居)“两委”干部、综治网格员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职责,落实农村重要时段、重要环节、重点对象的“事前宣传、事中劝导”措施,防范化解酒后驾驶、“两轮车”驾乘多人、正三轮摩托车等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非法占用道路等显见性安全风险隐患;对有关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重点对象开展“事后教育”,防止违法再次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 坚行动是从根本上、源头上稳控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是全 面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的有力抓手。各村、各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百日会战”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协商会商,加强沟通协作,增进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推动“攻坚行动”“百日会战”提速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乡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辖区本行业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攻坚行动”“百日会战”工作有序推进。各级领导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深入一线发现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整改问题,确保全年道安形势稳定。
(二)加强隐患治理。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
隐患,完善一类制度”的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全乡各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人、车、路、企业等道路交通要素安全隐患滚动排查,
发现苗头隐患,及时整治到位。持续推进临水临崖、急弯陡坡、
交叉路口、水利内部道路等路段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广
农村道路交叉路口警示预警系统建设,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隐患
路段进行踏勘和抽查。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盯辖区突出隐患,探索具有成效的治理模式。乡道安办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指导,防止出现工作弄虚作假、隐患不排、不报或报而不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乡道安办将安排人员进行督促指导服务,加强各村学习交流,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责任落实。攻坚行动工作成效将作为今年平安建
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项目的重点考评内容。要坚持滚动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实地严督细查,凡事故发生与道路安全隐患相
关,且相应隐患未被排查发现或虽被排查但上报治理且又未采取
临时防控措施的,将在道安考评中予以扣分,并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体系中予以体现。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及人员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和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情况收集报送。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及总结分别每月5日前和2024年3月2日前报乡道安办。乡道安办将视情召开专题会,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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