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9-3000-2023-0003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4
湖委〔2023〕59号
中共湖村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村镇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
《湖村镇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方案》已经镇党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湖村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湖村镇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县实施方案以及县绩效考评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共设置量化指标12个,满分100分。主要采取指标考核、正向激励、日常监督、单位自评和集体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评审小组由镇党委意识形态办牵头组建,第1-17项涉及扣分事项由相关股室、所站提出扣分依据,报评审小组讨论决定,第18、19项加分项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股室、所站要加强日常监督,按季度向党政办报送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没有问题实行零报告。镇党委意识形态办将通过开展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综合判分。
附件:湖村镇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湖村镇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提供考评材料 |
备注 |
加强组织领导 |
1.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10分) |
①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5分); 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5分)。 |
现场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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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10分) |
①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5分); 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5分),仅一笔带过或泛泛而谈的扣3分。 |
现场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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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点工作内容 |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0分) |
①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2分); ②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知要求,开展相关专题学习(1分); ③学习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1分); ④学习中央办公厅及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1分)。 |
提供会议方案(仅需包含“第一议题”的会议方案);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的方案、记录;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通报的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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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点工作内容 |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10分) |
深化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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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落实好主责主业新闻宣传(10分) |
提供一条新闻线索得1分,封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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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分) |
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1分); ②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1分); ③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1分); ④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深化拓展学雷锋活动(1分); ⑤做好“时代楷模”“八闽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选树推荐、学习宣传和礼遇关怀(1分); ⑥开展“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新风正气福建“名片”践行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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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建设管理 |
7.阵地未出现错误导向(5分) |
加强对各村(居)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所辖的新闻媒体和意识形态阵地,编印的内部刊物、出版物和教材、资料,管辖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党校、行政学院课堂,做到坚持正确导向,不给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未出现错误导向(5分)。发生1起扣1.5分,发生2起扣3分,发生3起扣5分。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力的,扣2分。 |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由党政办提供扣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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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5分) |
按照中宣部和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敏感舆情信息,开展分析研判、信息发布、引导处置,没有造成较大舆情,未出现错误导向(5分)。 发生1起处置不力的重大舆情事件扣1.5分,发生2起扣3分,发生3起扣5分。 |
由党政办提供扣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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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4分) |
①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网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专题研究部署网信工作(1分); ②建立网络生态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网络综合治理(1分); ③及时落实各项网络宣传指令(1分); 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涉闽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及报送工作(1分)。 |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③④项由党政办提供扣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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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入开展“扫黄打非”(5分) |
①支部对“扫黄打非”工作重视不到位的扣1分; ②开展“清源”“固边”“净网”“秋风”“护苗”“剑网”六个专项行动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的每件次扣1分; ③属地出版物市场管理不到位,发现批销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非法报刊、非法宗教印刷品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查处不力,每件次扣1分; ④发生政治性有害出版物销售传播查处不力的,每件次扣1分; ⑤“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弱化的,扣1分。 |
由党政办提供扣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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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5分) |
加强对宗教以及宗教思想传播的引导和管理,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非法传教和向未成年人传教,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和民族事务的渗透活动。发现问题处置不力的,发现1起扣5分。 |
由党政办提供扣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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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考核 |
1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考核情况(10分) |
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5分); ②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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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当年度党支部工作报告、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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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推广 |
13.本地区工作经验交流推广、领导批示肯定(10) |
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0分/次;获省委领导批示肯定的加8/次;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7/次;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的加5/次;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3/次;获县委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次。 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在中央主流媒体,报纸限纸媒且不含所属子报子刊报道,单独报道加4分/篇,重头稿加5分/篇;在省级主流媒体单独报道加2分/篇,重头稿加3分/篇;在市级主流媒体单独报道加1分/篇,重头稿加1.5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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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目的 |
14.发生须问责的事件予以惩戒 |
本地区本单位(系统)发生《实施办法》规定的9种问责情形的情况,当年度考核列为最后一档,并依规依纪惩戒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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