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07-3000-2022-00012
  • 备注/文号: 宁公综〔2022〕8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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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宁公综〔2022〕8号
来源:宁化县公安局 时间:2022-12-29 15:00

宁化县人民政府: 

   一年来,宁化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公安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扎实推进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宁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完善执法标准规范 

1、实行民警挂包制,对执法监督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进行整理,特别一些屡改屡犯的执法问题和执法顽疾,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和解决方法。每月由部门组织进行交叉考评;定期或不定期由部门以现场案例点评、巡回培训、重点帮扶等形式对民警进行重点培训,提高民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年来,现场案例点评15培训12、交叉考评4次 

2、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县局开展了执法记录仪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受立案、积案挂案、逐利执法、涉案资金冻结等方面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错误录入公民违法犯罪信息问题专项整治、以小专项、小专题、小整治为牵引,实现“小切口”带动“大整治”“大转变”。 

3、先后下发《全县公安机关受立案、积案挂案、逐利执法、涉案资金冻结等方面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全县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净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专项行动,坚持项目带动,实行任务分解,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各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4、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持续落实《三明市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有效规范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 

(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1、全面推行“接处警必录、接处警回告”制度对所有有效警情都要全部录入警综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所有接处警信息形成唯一的接警号,通过手机短信、受案回执等多种形式回告当事人,一年来,有效警情回告1700余起。 

2、完善立案审查制。建立案管中心,制定《宁化县公安局受立案中心运行工作方案》,健全受案登记、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受案立案工作,切实解决有警不接、有案不受不立、违法受案立案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公安执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案管中心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和网络,接受群众对未收到接警号的投诉。 

3、完善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制定《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移送起诉、变更强制措施或做出撤销案件决定前,部门必须进行统一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将刑事案件出口统一归口到部门,由部门统一向检察院提捕、移诉,统一承接检察院补充侦查、不捕、不诉等决定,建立公安、检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保障,细化了制度措施,使 “两统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所有审讯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和现场执法过程全流程记录制度,执法审讯场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覆盖率和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均达100%。 

5、深化执法公开。县局按照要求每周二、五上报双公示情况,今年以来已上报867条双公示情况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三)完善执法责任体系 

1、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县局成立以局长任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办侦查员等为成员的执法管理委员会;执法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会议,听取本地执法工作情况,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掌控作用。案情复杂、社会广泛关注或可能判处死刑等疑难、重大案件,由执法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一年来,开展疑难案件集体讨论6起。 

2、完善证据收集工作。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提高现场勘查、取证能力,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主动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完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证据,又要收集无罪、罪轻证据,确保侦查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管理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印发了《宁化县公安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宁化县公安局市场主体名录库有娱乐场所、旅馆99家,保安服务业1家,7支城乡护农狩猎队,2家爆破作业单位,4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家网吧,71家机关事业单位。执法人员218位民警。制定了《宁化县公安局2022年双随机工作计划》。今年以来执法检查71家单位。下一步将把所有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目录,并严格按计划进行抽查,予以公示。 

(五)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 

1、积极构建“马上就办”工作体系,提速服务效率。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公安民警办事效率,我局先后对全县公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市局下放的审批事项,进行逐级、逐类、逐项清理。目前,共清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市局下发审批服务项目:包括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建设方案论证和工程验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如出入境大队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受理窗口启用“通用证件阅读机”。在解决警力不足的难题,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在出入境窗口业务受理时,完成对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的图像采集的同时完成档案数字化,申请人无需提交复印件,简化了办证手续,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受申请人赞誉。 

2、夯实能力确保接放有序。一是人员保障有力。选调优秀民警、协警充实到窗口服务第一线,确保有基础、有实力接手省、市公安厅局下放的各项审批事项,并将局内窗口服务转移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避免了群众办事两头跑的情况发生;二是制度保障规范;制定《户籍民警操作手册》等工作制度,规范基层派出所民警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事项审批权限,制定考核奖惩机制;三是权限下放到位。将市内户口迁移审批权限、临时身份证办理业务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下放至派出所,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业务;四是督导检查常态化。警务督察大队联合治安大队不定时地在网上抽查和定期检查档案,对派出所的户籍业务实行由结果考核变为过程监管,确保下放权限放而不乱,有序开展。  

    3、优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满意度测评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窗口所有工作人员都安装“满意度评价器”,并严格实行一事一评、周通报、月考评的考核机制,将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纳入日常工作监督和年终目标考核,并增加考核分数权重;二是远程督导检查成为常态化。在所有窗口(含派出所户籍窗口)安装网上督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实时查看监督民警的服务轨迹和服务内容,并将远程监督检查落实到督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实行每日一查,每件一查,每月一总结;三是窗口服务更切近群众。在办证大厅、政务中心、车管所等群众集中的地方统一配置座椅、饮水机、纸杯、复印机、自助照相等便民利民内容,设置咨询台,为群众提供现场办事指南,引导群众有序办理,从而提高办证制证工作效率,同时,开通“邮政快递”业务。  

    4、效能提速缩短审批周期。县局将正式身份证办理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办结,临时身份证由原3个工作日缩短为半个小时办结,出国(境)证照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签注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对高考学生,开通“邮寄快递”业务确保5个工作内完结,对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特殊理由,需办理出入境等业务的群众,开通网上预约等“绿色通道”,进一步有效缩短办结周期,在3-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方便群众处理紧急事务。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公安建设的氛围还不够浓烈,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县公安机关共同发力的责任传导没有到位,有的领导重视,民警不重视;有的机关重视,基层办案单位不重视。对法治建设的保障支撑不够给力,经费投入不足,规范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 

2、“放管服”改革工作整体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公安机关简政放权、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政策、做法了解得不够透彻,对相关网上办事平台系统、APP等新型媒介推广不足,群众的熟悉度、知悉度不够,日常运用不多,改革的实效性还没有完全凸显 

三、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履行以下职责 

1、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决,本年度负责人出庭2次。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组织实施普法规则,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年度全县公安机关组织普法12场次。 

、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1、定期对执法民警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重点解释执法过程中较易产生误区的法律规定,对国家新出台的涉及公安业务的法律法规,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和研究。对新加入的公安民警,落实“导”制度,应当由有较为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带领指导,杜绝新民警以自我摸索办案来“练手”的现象,完善导师“一对一”结对子传帮带机制 

2、依托经改造后投入运行的县局执法办案中心,全面实现智慧办案新模式,覆盖民警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民警规范执法。 

3、加强与纪检、督察部门配合协作,形成监督协作合力。一是要加强对袭警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和审核,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严厉打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督察等部门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二是及时将日常考评发现的问题上报督察部门,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 

  

  

                             宁化县公安局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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