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22-00028 文号 宁政文〔2022〕5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3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22-00028
文号 宁政文〔2022〕5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23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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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22〕17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22〕76号)精神,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把握要求,明确方向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内容。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普查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业地质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按照全国土壤三普的统一工作平台、统一编制的技术规程、统一绘制的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的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进行全程智能化普查管理、标准规范化操作,规范测试指标与方法,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一点一码”统一质控体系,开展全县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三、规范流程,提高质量

认真对照国家、省、市明确的普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开展前期工作、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县级实施方案在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确保普查队伍专业素养与普查工作要求相匹配。

(三)严格质量管理控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建立抽查复核、质量督查、成果验收和监督审计制度。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安全。

四、加强组织,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承担的要求,地方财政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费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要求,本次普查经费根据工作进度纳入县级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提高全社会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宁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明朗   副县长

副组长:曾志晖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良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登华   县林业局局长

        张     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借调县政府办)

成  员: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朱莉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危德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时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曹春祥   县水利局副局长

        廖复平   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龙金   宁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

        吴凤珠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调度和协调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危德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文〔2022〕17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22〕76号)精神,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把握要求,明确方向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内容。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普查方法。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业地质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按照全国土壤三普的统一工作平台、统一编制的技术规程、统一绘制的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的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进行全程智能化普查管理、标准规范化操作,规范测试指标与方法,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一点一码”统一质控体系,开展全县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三、规范流程,提高质量

认真对照国家、省、市明确的普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2022年开展前期工作、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县级实施方案在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组织专家、科研人员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有计划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确保普查队伍专业素养与普查工作要求相匹配。

(三)严格质量管理控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抓好资料收集与筹备、实地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与化验、数据汇总与分析,建立抽查复核、质量督查、成果验收和监督审计制度。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数据,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安全。

四、加强组织,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承担的要求,地方财政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费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要求,本次普查经费根据工作进度纳入县级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提高全社会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宁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化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明朗   副县长

副组长:曾志晖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良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登华   县林业局局长

        张     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借调县政府办)

成  员:廖东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朱莉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危德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时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曹春祥   县水利局副局长

        廖复平   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张龙金   宁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

        吴凤珠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调度和协调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危德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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