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01-3000-2022-00012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22〕1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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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目 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宁化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打造边贸重镇、红色故里、绿色田园、古韵客家”的发展目标,推进宁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依据《宁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三明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2021-2025)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是未来五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时期,是全方位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第一个五年。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开展“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提高人事管理水平,优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我县奋力谱写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顺利完成了“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形成全面贯彻落实新思想新理念指引下的“宁化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书写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精彩篇章。
1.强化政策落实“稳”就业。坚持“稳”字当头,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完善具有宁化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持续在扩大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等方面发力,全力抓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密集出台“六稳”工作、复工稳岗、劳动保障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促进全县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截至2020年12月,全县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95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5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223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4%;疫情期间共落实各类稳就业补贴政策18项,合计支出1489.83万元,惠及企业575家次,惠及群众20264人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3821.93万元。
2.突出帮扶指导“保”就业。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持续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岗位增量,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55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100%以上。健全完善农民工就业工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至2020年12月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13万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实施托底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截至2020年12月,全县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63个。
3.实施创业创新“增”就业。着力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在全省率先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评选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16个,给予扶持资金55万元;评选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26个,共计发放扶持资金46万元,共带动就业86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2笔,共1962.7万元。
4.推进互联网+“便”就业。“十三五”期间全县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8场,微信端推送职位5000个,为县内企业新招聘员工3825人。“十三五”期间,全县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建成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2个、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9个。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12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529人(其中在职2018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49%;离退休634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0421人(其中在职参保678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退休363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22万人,比2015年底新增参保5.2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6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64%,失业保险参保97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93%。
2.完成养老金待遇调整。截至2020年,我县共调整机关事业单位3491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养老金人均增加187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4334元。为5.85万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人均发放养老金149.79元,比2015年底增加55.5元。稳步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020年我县共有6347名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月人均增加123.20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2397.40元。
3.落实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一是落实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向符合条件的185家次企业和33家次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663.43万元,发放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8.97万元。二是社保扩面持续推进。提高现行法律法规覆盖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积极宣传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和其他相关惠企政策,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找准扩面和基金征缴新的增长点。并开展“同舟计划”专项行动把建筑、公路、铁路、水利等施工企业按项目纳入工伤保险。截至2020年12月,全县新开工施工项目参保率100%。三是降费减负成效明显。积极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做好解读宣传,进一步优化流程,让企业零材料、不跑腿即享受政策红利。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3821.93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纾解企业困难,助力复工复产。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十三五”期间,我县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查处涉嫌欺诈骗取社会保险金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专项行动。累计追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69.72万元(含丧葬金抵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223.1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5.1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7.81万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多种方式引进人才。继续贯彻国家、省、市各类人才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形成了更加完备的人才政策体系。主动求变,着力破解“招人难”问题,依据我县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以及行业实际,定期发布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开展企事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和招聘需求摸底工作,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校园招聘、专项招聘,为企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全面推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化建设,适当放宽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强化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落实用人自主权,“十三五”期间,我县事业单位共引进各类人才116人。不断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不唯科研、不唯论文,注重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
2.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开展高层次及实用型人才认定复核工作,至2020年,共有331人通过网络申请认定高层次及实用型人才。持续实施省人才引进紧缺急需专业目录,2016年以来至2020年,全县共有35人被省上确认为省引进人才,认定人数较“十二五”有较大幅度提升;申报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其中B类人才1人、C类人才1人;确认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计划8人。
3.注重职业技能提升。推进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认定工作,加强各类群体职业培训和鉴定,建立高技能人才成才通道。采取名师带徒、新型学徒制等方式,积极培养企业所需技能人才。完成各类职业鉴定人数2611人次。推进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016-2020年新增11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7家,扩大了技能人才培养阵地。2020年组织638人次参加鉴定,其中571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54人次。2020年12月底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计460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1人,占比0.67%;副高级职称890人,占比19.34%;中级职称2151人,占比46.74%;初级职称1530人,占比33.25%。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事业单位进人环境和岗位设置,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内培外引,继续实施县以下临床医学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本土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加大本土教育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事业单位招聘扩岗行动,加大高校毕业生和本土人才招聘力度,适当放宽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落实招聘单位用人自主权,把松绑放权要求落到实处,建立评委异地交流制度、落实“随机”抽签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有效防范暗箱操作和考务风险。
2.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一是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省上文件精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县由原来的1130元提高到1420元,提高幅度约25.6%。二是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2016-2020年全县共抽查样本企业152家、样本员工12658人。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收入水平,开展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调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四是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全面完成县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级套改及职级晋升的工资审批工作;落实教师待遇,全县教师平均工资均高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2020年在岗职工平均年薪增长到10.1万元,比上年增长6%。
(五)稳定和谐劳动关系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和指导企业和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重点推进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6%以上,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建设。同时把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考评指标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或部门,使三方四部门的成员单位间既有加强协作、又有明确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劳动标准。强化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加强高温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落实劳资矛盾快速联动调处和预警机制。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建设。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共有5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县16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100%,共有48名调解员。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简化优化办案方式,提升案件处理效能,全县乡(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全部搭建完成,组建率达100%。扎实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和办案系统推广运用,做到从案件受理、立案审批、庭审到结案的整个办案过程及时在网上办理,“十三五”期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1件,涉及劳动者266人。
3.强化劳动监察执法。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化“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县在建项目24个,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24个,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日常巡查方式,加大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58.285万元,在2018、2019、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考核中,我县考核成绩逐年提升,分别为B级、B+级、A-级。
(六)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以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为核心,实现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推动建设多渠道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宁化县民生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多领域广泛应用,为用人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以互联网+大数据“两大技术”为基础,逐步实现服务内容、服务渠道、服务人群三个“全覆盖”和业务经办、业务数据、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四个“一体化”。基本完成对各个来源数据的综合管理,基于平台初步实现了人社内部就业领域的应用。
2.人社精准扶贫行动成效凸显。“十三五”期间,全面梳理精准就业扶贫工作基础台账,核实入户调查表、建档立卡户数、人数与数据库户数、人数一致;对有就业意向、培训意向的建档立卡劳动力做到“表库一致”,开展“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现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一户一培训”技能培训,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 全县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移就业4441人,组织培训2130人次。实现有就业意愿和有培训意愿的人员两项指标100%按时完成。我县贫困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23万人。其中1.1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4207位贫困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6985位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284.03万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人社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切实提高站位、服务大局,解放思想、革新观念,改进方法、注重实效,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面临的机遇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格局在大国博弈中日渐显现,国际体系在各种制度、体制、机制的不断蜕变中,正呈现新的面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变化。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党中央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机遇。
——我国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国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为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南。
——省市县进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福建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具有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条件。三明是中央苏区核心区、新中国建成的重工业基地、林深水美的中国绿都、闻名全国的文明城市。宁化是中央红军长征四个出发地之一、客家祖地、边贸重镇,在发展大局中,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基础优势突显。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对福建、对三明发展的关心关怀并亲临考察,为三明、宁化加快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中央支持福建新一轮发展、赋予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新使命,为宁化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国务院支持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三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宁化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保障;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宁化发展增添了生机活力,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资源优势、政策优势、重大机遇的叠加效应,将更加有力地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面临的挑战
——面临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挑战。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县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企业招工难和用工短缺问题将长期存在,受区位和产业环境影响,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宁化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尤其是民营制造业企业招工难问题日益凸显,重点群体就业形势复杂,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任务艰巨。
——面临集聚保留更多数量更高水平人才的挑战。由于全省持续实施沿海优先发展战略,沿海对宁化发展要素的“虹吸效应”还将持续,宁化人才竞争力不强还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集聚更多保留数量更高水平人才为宁化高质量发展超越面临比较大的挑战。
——面临促进更大幅度更快速度增收的挑战。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居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厦门、福州、泉州等沿海地区还有不少差距。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两项改革工作的支持配合有待加强。由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等因素影响,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和沿海存在一定差距。
——面临提供更好的公共数据服务的挑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业务系统均由省上开发管理,各业务系统接口一直未开放,公共数据统一汇聚受系统限制,业务网办开发困难。我们要胸怀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强化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积极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信心,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更加有力地激发活力和发展优势,发扬斗争精神,立足优势、真抓实干,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开创“十四五”人社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开展“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收入分配、公共服务、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在人社领域落深落细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宁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斗目标,把握畅通双循环的战略要求,努力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记为民情怀,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协调。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攻坚克难、化解矛盾。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推进“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努力维护和平衡好各类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到2025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实现。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就业容量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试点工作,实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健全就业创业服务功能,依托“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补贴申请等就业服务基础上,着力打造求职招聘微信面试、职业培训平台、智能化客服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坚持公平和适度普惠的原则,以统筹城乡、整合制度、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有力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十四五”期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2万人(其中在职参保2.04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9万人(其中在职参保0.6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7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人才队伍持续发展壮大。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质量不断提高,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与宁化县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工作格局,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期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00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00人。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价、岗位管理、职称制度、公开招聘等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制度,净化事业单位人员交流环境,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激励措施,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收入分配秩序更规范更有序。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优化,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更加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更加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分别达到60%、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6%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稳妥解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人社系统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一卡通有力推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能享受到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指标 |
单位 |
2020年基数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672 |
[3000] |
预期性 |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 |
<5.5 |
预期性 |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2.4 |
控制在5以内 |
预期性 |
|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
人次 |
2600 |
10000 |
预期性 |
|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
人次 |
100 |
2500 |
预期性 |
|
二、社会保障 |
|||||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3 |
95 |
预期性 |
|
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9731 |
13000 |
约束性 |
|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26617 |
26680 |
约束性 |
|
三、人才人事 |
|||||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人 |
5200 |
7000 |
预期性 |
|
10.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
人 |
930 |
1300 |
预期性 |
|
11.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人 |
180 |
[1500] |
预期性 |
|
12.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人 |
238 |
[1000] |
预期性 |
|
13.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人 |
31 |
[100] |
预期性 |
|
四、劳动关系 |
|||||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8.02 |
60以上 |
预期性 |
|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5.98 |
90以上 |
预期性 |
|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100 |
96以上 |
预期性 |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1.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夯实就业工作属地主体责任。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护航政策,切实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
1.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完善促进创业政策保障机制,开展创业服务主题活动,探索具有宁化特色的创业服务新模式,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创业导师服务机制。积极参加各级开展的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和成果展示等助推活动。
2.统筹兼顾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见习工作,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持续加大岗位开发供给力度,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加大毕业生留明就业率考核力度,促进更多本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落实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措施,做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中失业人员安置工作,引导有序转岗,促进再就业。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低保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1.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2.完善职业培训。探索建立培训网络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春潮行动”“展翅行动”,支持各类用人单位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专题研修和职业培训包等方式,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术工人队伍,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突出重点抓好以工代训培训和就业困难劳动力培训。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推动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探索并逐步尝试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去产能失业人员等免费提供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加强客家小吃等特色产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规范特色产业从业人员的技能评价标准。
3.防范失业风险。健全失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失业风险监测,做好就业数据分析评估,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失业动态监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落实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和省上部署进一步完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确定办法、参保缴费年限、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不断完善,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配合省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序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根据年平均缴费金额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鼓励参保人员多缴费、多积累。推动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
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找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新的增长点,持续推进精准扩面工作。对全民参保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等政策。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持续向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全面推进,实现法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推动重点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乡村医生、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争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
按照国家、省、市上级部门部署,全面落实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动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推进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要求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压实责任,统筹防控各险种各环节的管理风险,加大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配合财政部门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做好职业年金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职业年金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第四章 实施人才强县战略
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我县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化农业等重点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要领域,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围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人才的需求,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
1.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力培养“宁化工匠”人才队伍。
2.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方式;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完善职称评审办法,提升评价科学性。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抓好“双定向(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倾斜等制度的落实,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
3.强化体现人才智力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创新知识、技术、技能、管理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人才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入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人才服务窗口、人才驿站等平台建设,落实人才住房、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政策,鼓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到宁化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4.建立有利于促进人才社会性流动机制。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山海协作,依靠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积极参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才交流(招聘)大会,推进区域人才协作一体化。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以推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计划性流动为抓手,着力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构建人才产学研用联盟,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继续推进落实支持山区发展的各项人才政策,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全面贯彻落实《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海内外急需紧缺人才。
5.协调做好人才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加强现有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出台稳定既有人才的政策,协调做好“人才存量”和“人才增量”工作,协调做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工作,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影响大、社会影响好、工作能力强、技术水平硬的高层次多阶层的人才队伍。
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省级人选,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选拔推荐工作,推动遴选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室。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资助工作。组织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平台建设。依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宁实施的医疗精准帮扶项目,实施“师带徒”医疗精准帮扶,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医师。
2.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深化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创新激励机制,加大招才引才力度,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鼓励创新柔性引才方式,柔性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推进、重点技术攻关、主导产业发展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围绕产业链打造人才链,继续编制实施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着力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符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政策措施。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群策群力,着力培养适应宁化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工种)相对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1.加强“宁化工匠”培育。全面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师传艺带徒作用,以“师带徒”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人才的素质提升,推动产业领域技能人才梯次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服务重点产业为落脚点,加强“宁化工匠”培育工作。
2.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实现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到质量第一、兼顾数量的转变,鼓励各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新兴产业、新职业技能人才健康成长通道。
第五章 落实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配合推进表彰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完善考核、奖励、处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后考核管理,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奖励、培训、处分、申诉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人事管理配套规章政策,探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度等工作。大力推动依托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平台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备案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卫生医疗机构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提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服务“总医院”改革。
持续深入职称制度改革,力争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推进科学评价,重点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支持人才潜心研究、长期积累。推进会计、经济、工程技术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工程系列设置人工智能、大数据、机电元器件、工业设计等新兴专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评价标准制定和组织评审。健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先行先试产业职称改革。
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招聘工作平台,严格招聘工作规程,加强招聘监管指导,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强化人事考试安全。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分类实施公开招聘,提高招聘科学化水平。建立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加大高校毕业生、本土人才、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力度,采取本土化直通车定向委培等措施,支持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等县乡基层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简捷有效方式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协调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厅局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做好县级表彰项目的设立申报,规范实施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完善工资收入分配
深入实施居民增收行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
工资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多得。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职工及负责人之间的收入分配,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行为。
第七章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稳固提升乡(镇)、企业等各类基层调解组织的能力,促进用工关系和谐稳定。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重点推动乡(镇)、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推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探索法院、工会、信访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建立更加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转机制,鼓励支持多元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全力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互联网与调解仲裁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调解仲裁工作服务能力提升。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作用,全面提升劳动关系信息化工作水平,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全面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处理欠薪讨薪纠纷问题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继续在施工建设领域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和信息化监管,严格落实劳务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和维权信息公示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责任和欠薪清偿责任,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全面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落实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畅通争议仲裁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第八章 深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系统行风建设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社领域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民化工作,持续推进人社领域行风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进一步推进人社部“人社好办快办行动”,创新服务机制全程网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减证便民工作,压缩事项审批时限。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推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取得实效让群众满意。持续深化窗口单位“放管服”改革,树立“人人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意识,扎实开展“亮岗履职”活动,通过主题党日、设立党员先锋岗等,开展惠企惠民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组织窗口单位全员参与业务技能比武练兵。整合社保经办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展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实体窗口功能,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多险合一经办,探索“一门式”“一窗式”服务。
全面实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建立健全与人社改革发展相适应,融合人社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稳步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服务、基本劳动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修订工作,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
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充分利用第三代社保卡非接触、非对称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优势,推进社保卡创新应用服务,配合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提升社保卡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人社”优势,加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通过各渠道数据的融合比对,为精细化的信息服务提供数据支撑。突出“服务群众、整合共享、信息安全”要求,继续推进“e三明+人社”建设,增加网上服务内容,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等特定群体制定开发具有针对性和符合群体特征需要的政策和服务。提升人社信息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防护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人社业务经办风险的防控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持续推进“清、减、压”,持续加快“减证便民”,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解决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乡村振兴等领域痛点堵点。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人社业务更快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九章 强化措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集聚各方力量,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机制,集聚各方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要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人社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健全统计管理体制,加强统计调查,配合协同省市建立完善人社统计数据库,大力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认真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分析,分析研究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人社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培养人社部门法治人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六进”活动。
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引导干部传承红色基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新时代人社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意识形态网络舆论阵地管控。大力开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健全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做好人社政策解读,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人社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关注舆论反映,强化主动引导,加强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社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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