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22-00004 文号 宁政干〔2022〕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21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22-00004
文号 宁政干〔2022〕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21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7 09:16
| | |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宁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长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试用期均计入任职时间。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2121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