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8-30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 宁林〔2022〕4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结合“放管服”工作,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完善职能权责。参照省林业局和市林业局权责清单内容,依法明确县林业局依法明确县林业局权责事项239项,其中:行政许可11 项、行政处罚 119 项、行政强制 8 项、行政征收2 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监督检查2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1项、其他行政权力 5 项和其他权责事项55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2016年制定下发的《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检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宁林〔2016〕161号),开展了2021年“双随机”检查,随机抽查从占用征用林地许可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林木采伐管理及木材加工企业管理等四项内容进行,在“双随机”抽查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了宁化县三和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按照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涉林企业信用监管,对森林企业开展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对涉林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报送至县信用办,逐步实现涉林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覆盖。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限制享受各类扶持政策等措施开展联合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开展联合激励。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积极回应上级部门立法征求意见建议,今年10月参与了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福建省森林条例》的调研,并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不断优化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不定期召开局务会集中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探索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召开党组会决定拟聘用法律顾问参与林业行政工作,提出有效意见建议。
(四)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梳理完善了县林业局权责清单,明确了职责、权责、依据、程序等内容。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及时公示。二是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由2人以上承办案件并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具行政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强化事后公开。对不符合规范的对象,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记录工作,做到案案有材料,有规范性法律文书,事实清楚法律文书齐全,把案件材料归档保存。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文字音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影音等现场记录设备,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目前,我局部分单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加强对日常执法文书的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四是严格按照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进行行政案件处罚,办理过程及时补录进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系统。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策法 制审核制度。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特别重大事项班子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案件进行审核,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 制审核。二是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 制审核要求,法 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件审理。目前,审核案件78件,其中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占比较大,提交集体讨论决定11次。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县林业局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政策法 制股对每个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遵循行政执法委托规则,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没有出现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现象。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队伍的培训教育,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76名,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4次以上。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我局积极畅通权力机关和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和政 协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2021年回复人大代表议案4件,满意率100%。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相关司法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我局没有发生在行政诉讼中“不应诉、不答辩、不缴纳诉讼费”的情形。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局党委配合县纪委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受理群众信访件4件,息访4件,其中调处经营权属纠纷1起。信访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率达100%。受理12345平台诉求件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满意率达100%。
2.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3.普法多元化。县林业局坚持“线上+线下”多元普法
模式,利用每年春冬防火宣传、“植树节”“12.4”宪法日、墟天等有利时机,运用微信群、短信、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通告)、广播、LED电子屏、宣传板块、宣传单等形式,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和护林员进村入户,在林区群众中普及《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以案释法,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21年以来,发送短信 100万余条,微信群宣传150余次,出动宣传车辆、摩托车宣传40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张贴标语(通告)2000余份。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学法常态化,我局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托“每周一学·每月一讲”“三会一课”“道德讲堂”等学习载体,通过邀请专家讲课、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每年按时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做到学法教育高频率、全覆盖。组织学法12次,举办知识竞赛1场。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伍较薄弱。执法队伍中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法律专业人员较少,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仍较薄弱,执法能力不强。加之执法设备较少,难以适应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人员的需要。二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法 制观念不强,乱砍滥伐林木、占用林地仍时有发生。
2.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持续抓好普法工作,在总结“七五”普法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八五”普法的开展,进一步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法治政府工作建设。二是积极对接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法 制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衔接和业务指导;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抓好工作配合和衔接,确保林业行政执法不断档、不越位、不缺失,努力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氛围。三是进一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宁化县林业局
2022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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