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7-3000-2021-00013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11-16
标题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对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其他案件扣留的车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7-3000-2021-00013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11-16
标题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对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其他案件扣留的车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对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其他案件扣留的车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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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车主,驾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宁化县公安局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及其他案件,依法扣留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2021年11月16日-2022年2月16日)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宁化县公安局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本次公告车辆共计930辆,车辆类型有:汽车(82辆)、三轮摩托车、电动车(114辆)、二轮摩托车、电动车(734辆)。 
 
附件:依法公告车辆清单
 
 
                                  宁化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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