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37-30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 淮委办〔2021〕2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08
关于印发《淮土镇二级绩效考评办法与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
淮委办〔2021〕20号
来源: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0-09 12:51

关于印发《淮土镇二级绩效考评办法与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办法(试行)》的通

 

镇各股室、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全镇各项事业持续取得新发展,根据《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20年度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委办〔20201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做深做细二级绩效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淮土镇二级绩效考评办法与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淮土镇委员会办公室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8

 

 

淮土镇二级绩效考评办法与激励性绩效奖金

发放办法(试行)

 

为了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形成激励先进、倾斜一线的绩效考评机制,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及省、市、县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二级绩效考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奖励考评。

、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年终一次考评,个人全年考评采用百分制,第一部分基础分,设定为100分:岗位职责(50分)、村(居)中心工作(30分)、干部日常管理(10分)和年终民主评议(10分);第二部分为附加分,即特殊奖励分与扣分,该项分数实行直接加减分制,分数上不封顶。

计算方法:个人年度绩效得分=岗位职责50分)+村(居)中心工作(30分)+干部日常管理(10分)+年终民主评议(10分)+附加分。

1.岗位职责(50分)

1)将县委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包括党务工作、“五比五晒”竞赛活动考评)的每一考评项目分解到具体负责团队(由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组成),年终按照该项目在县工作绩效考评的位次相应得分:前3名,得50分;46名,得47分;79名,得44分;1013名,得40分;1416名,得35分,并列的按平均值计算。具体岗位负责人员,参照领导分工与干部定员定岗工作情况表确认。

2“五比五晒”竞赛活动考评,按指标分解细化后,再按分值比重计入年度工作考评得分,涉及的分管领导与负责人员,由党委依照干部岗位情况确认。

3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同考评同得分。

4)负责多项工作的人员得分,采用平均值计算。即:负责多项工作得分=项目1得分+项目2得分……/项目数。

2.村(居)中心工作(30分):

1)村(居)中心工作考评(20分):挂包村(居)的领导、干部或牵头负责具体实施的同志在村(居)党务工作、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反电诈、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污染整治等具体中心任务,由分管领导提前布置,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部门共同评估工作阶段性成效,及时评定后报党政办备案,年终统一核算。

2)与村(居)年终考评结果挂钩,按位次得分(10分)。

3)没有挂包村(居)的领导与干部得分,取所有挂包村(居)领导干部的平均分。

3.干部日常管理(10分)

以每月激励性绩效积分为依据,含签到、参会、参加集体行动、值班(含防汛、森林防火)、请假等,每请一次假扣0.5分,全年累加后,最高分的,得10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算。

4.年终民主评议(10分)

1)干部测评4分,领导测评6分。

2)对参与民主测评的干部,获得的每张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票分别折成对应分值,最后计算出个人测评得分。

5. 奖励分和扣分(按具体测算)

1)参与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引进项目落地或服务企业取得实质性成效的,由分管领导提出,党委研究确定,给予奖励110

2)个人或分管工作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国家级奖励10分、省部级6分、三明市级4分、县级2分、县行业系统级1分。由获奖个人提交,党政办备案,年终统一核算。

3一人身兼多岗,加1-5分(具体由党委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所负责工作年终考评在全县的位次情况研究认定)。

4)所承担、负责的工作处于全县排名后三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全县倒一扣5分、倒二扣4分、倒三扣3分),视情况扣3-5分;受到提醒谈话的扣5分。

5受处分、效能告诫等纪律处理人员,绩效奖金发放按县纪委、效能办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其它党委认为加分、扣分的事项,一事一研究。

(二)考评档次及绩效奖发放

根据考评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名,档次与个人绩效奖金发放按宁委办〔202014号文件精神执行,并扣除已提取的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范围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科级干部、一般公务员、事业干部分别计算评定发放。

考评分一、二、三、四档,档次比例与县委、县政府对我镇年度综合考评等次相挂钩。即:综合考评优秀比例为6:4、良好为5:4:1、合格为4: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二级绩效考评档次定为四档。被评为四档的人员,不得发放绩效管理奖。

1)本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以及不进行考核的(不含新录用和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本年度绩效管理察访核验中被效能告诫的。

4请病假3个月以上或请假天数超过规定天数的;因违纪违法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出勤率不足85%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因自身过错或工作失误导致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较差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考评小组认为应取消或核减的其他情形。

、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办法

(一)资金来源。按照“总额控制、结构优化、激励干事”的原则,从个人绩效管理奖中以每人1600元标准提取,统筹用于我镇按季发放激励性绩效奖金。

(二)资金用途。统筹的奖金主要用于补助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周末、节假日值班,以及一线干部职工参与村级换届、疫情防控、征地拆迁、扫黑除恶、抗洪抢险、防涝减灾、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突击性任务。

(三)发放标准:

镇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激励性绩效每季度采用积分制考评一次,第一部分基础分:工作实绩(30分)、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加班加点、重点工作、突击性任务;第二部分为附加分,即特殊奖惩分与加分、扣分,该项分数实行直接加减分制,分数上不封顶。

计算方法:个人季度激励性绩效得分=工作实绩(30分)+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分+加班加点分+重点工作、突击性任务分+附加分。

1.工作实绩(30):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及每月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由各分管领导在上月末提出下月工作要点作为考评内容,视工作量及奖金发放结余情况制定激励性绩效奖金标准。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值班人员按值班制度要求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履职到位的按5//人标准发放,值班不到位的不享受值班补贴并另从年终绩效中扣罚100//人(由带班领导审核把握)。由镇党政办统一登记造册,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核,镇长审批。

3.加班加点:因工作需要,在周末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到镇村加班并有工作成效的,每天加班时长超过7小时的按5//人标准发放,3小时以上不足7小时的按3//人发放,值班补贴不与加班补贴重复发放。申请人在加班前填写好《淮土镇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申请表(一)》(附件1),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审批。

4.重点工作、突击性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安排,一线干部职工参与疫情防控、征地拆迁扫黑除恶、抗洪抢险、防涝减灾、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突击性任务,按5//人的标准发放,由分管领导造册,镇长审批。

5.附加分

1)特殊奖惩分:参与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引进项目落地或服务企业取得实质性成效的,由分管领导提出,党委研究确定,给予奖励3-5分;个人或分管工作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视情况加3-5分;所承担、负责的工作处于全县排名后三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3-5分;受到提醒谈话的扣5分。

2)受处分、效能告诫等纪律处理人员,绩效奖金发放按县纪委、效能办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认为加分、扣分的其它事项,一事一研究。

(四)发放程序:

1.按照每年每人1600元标准提取激励性绩效总额,即以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总数*400/人作为季度发放激励性绩效总金额,个人每季度激励性绩效奖金=个人每季度综合得分×(每季度激励性绩效总金额/每季度全镇参与考核人员综合得分)。

当季度若奖金有结余,结转至下季度统筹使用。年度结余的激励性绩效奖金要滚存下一年度使用,不得突击发放剩余资金,实行季考评、季公示、季发放。

2.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等次,扣除已统筹的奖金,发放个人绩效管理奖金。

3.奖金发放不得突破资金用途规定的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纪律要求。

1.全镇干部职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加班仅限于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班子领导对分管工作人员加班情况进行把关审核。

2.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使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做到依法依规、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杜绝滥发、乱发现象发生。

、组织实施

我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巫朝海(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兰世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早明(镇人大主席)

杨香华(镇党委副书记)

        陈根华(镇纪委书记)

吴承扬(镇组织委员)

  员:夏根水(镇财政所所长)

张鹏华(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荣雄(镇纪委委员

廖海林(镇行政会计)

        陈思远(镇组织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承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根水、张鹏华、王荣雄、廖海林、陈思远为成员,具体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上级选派协理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临时聘用人员等参照本办法考评。绩效发放事宜由班子会另行研究决定。

、结果运用

(一)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在考评中位列一档的干部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优先提拔使用。

(二)在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中位列三档的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八、试行中根据运转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如上级政策调整,本办法将随之调整。

 

附件1淮土   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申请表

附件2淮土镇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测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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