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9-3000-2019-00022
  • 备注/文号: 湖委办〔2019〕26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0-17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请假报告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湖委办〔2019〕26号
时间:2019-10-25 10:23

 

湖村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请假报告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各股室、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提高我镇会议活动质量,推动我镇各项工作传达部署落地见效。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活动请假报告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19]64)、县委办《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会议活动请假报告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宁委办发明电[2019]79)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镇会议活动请假报告制度严肃风会纪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制度。各股室、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参会,原则上不能请假。对确实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按照“谁召集会议向谁请假”的原则,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先和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后向党政办报备,并指派相关人员参会。

二、严肃会场秩序。与会人员需按坐席入座,对未安排坐席的会议,与会人员应按“先到靠前”的原则入座,确保会议现场有序、紧凑;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整为静音、震动状态,不随意交谈、拍照、走动、接打电话;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

三、严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位,不迟到早退。会议开始后入场者视为迟到,会议工作人员要登记迟到人员名单迟到人员会后及时书面说明原因,并自觉补课有特殊情况中途退场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对未批准早退者,会议工作人员要登记在册。

四、严把管理制度。党政办、纪委加强对各部门参会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会议档案。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违反会议纪律,会后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及材料等情形的村(居)或部门,镇党委、政府将予以通报。对一年内因会风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由有关责任人提交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湖村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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