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16-1507
  • 备注/文号: 宁公综〔2016〕5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3-31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公综〔2016〕51号
时间:2016-03-31 09:46

各派出所、交警大队: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省厅、市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全面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宁化县公安局

2016331

 

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及省厅、市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宁化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精神,积极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形势、新变化,以“关爱生命、文明交通”为主旨,围绕“农村保安全、城市保畅通”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和公安改革,进一步固化提升“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至2018年底,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前三年(2013年至2015年,下同)稳中有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0%,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宁化创造良好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与主要任务

(一)实施道路通行保障提升工程。依托县乡道安办,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推动纳入下一年度县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2015年底排查出的187处隐患中的60处纳入县委、县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23处纳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2016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2处、农村道路交叉口安全设施建设工程1处,以及纳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农村道路交叉口安全设施建设工程20处),剩余的127处分别纳入县委、县政府2017年、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通行营运客车的10条县道隐患治理工作,设置让行、黄闪等提示、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三年内完成10条县道路面交通标线的施划工作。2016年优先对石淮线、曹治线两条县道进行路面标线施划。(已列入2016年县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安排32万元);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联合治超力度,持续推进呈街道化的省、县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临水临崖防护和夜间照明等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时”制度,推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善规范。

(二)实施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提升工程。县局交警大队车驾管中队每月向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道安办通报重点车辆年检和驾驶人年审及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督促客运企业严把驾驶人聘用资质审查关,及时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和交通违法处理;巩固全省一等和五星级车管所荣誉称号,继续抓好流动车管所服务能力的提升,抓好节假日便民延时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推动宁化小型汽车考训场建设,支持配合业主项目的立项、选址、征地、拆迁和建设工作,吸引清流、明溪、建宁等周边县学员到宁化参加培训考试工作;继续抓好湖村、石壁、安乐、中沙等中心派出所交通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使四个派出所全面承担起办牌、办证、办保险、处理交通违法等交通管理业务,方便广大农村群众办理业务;深化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提升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汽车类驾驶人互联网自主预约,扎实做好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工作;加强重点驾驶人管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率不低于99%;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对其降级或公告作废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率达100%;各所、交警大队要强化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渣土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监管。提升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严查报废、非法拼改装车辆上路;全面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或代办登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根据县政府确定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三)实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建设完成县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完善道路监控体系建设,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使其具备违法录入、违章查询、缉查布控、指挥调度、卫星定位等交通管理功能,力争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建成集交通状态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监管、安全态势评估、应急指挥调度、警务监督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指挥体系,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2016年根据超限超载车辆的交通流量、流向实际,进一步规划公路卡口建设,逐步形成高速公路每10公里,国省道每20公里,县乡道每30公里的智能化交通管理卡口网络:新增城区西大路翠华西路路口、新桥路金山水郡路口、六中路口(单向行驶)公路卡口;新增泉上至明溪盖洋交界处公路卡口系统;升级改造省道205线鱼龙埔、省道307线瓦庄、省道204线安乐镇公路卡口、县道796湖村镇公路卡口,接入省厅卡口平台运行。通过县综治办和县道安办对乡镇原有的视频监控逐步改造升级,具备条件的及时接入省厅卡口平台运行。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设;构建三级公路定点查控网,推进完善省际交通警察执法站建设,充分运用缉查布控手段,加强对路面交通违法的现场拦截处置,保证每月有1组警力轮流到石壁江头执法站开展交通执法,治理进出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完善勤务制度,成立2个路检组,加大对二、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交通违法以及农村圩日交通的管控力度,全力遏制酒驾、超员、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提升路面管控能力和覆盖面。继续发挥派出所区域联勤勤务优势,严整“五小”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报废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月逢六逢九开展全省交通执法统一行动,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保障应急救援通道顺畅。严查严处违法占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以及未按规定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示,保障“生命通道”、“消防通道”安全畅通。加强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长下坡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动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规范使用,及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助。

(四)实施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工程。按照“规划、严管、常态、求精”的要求,推动县政府并协同住建、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延伸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以创城和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每月抽调2名农村派出所民警参加城区交通管理,确保城区每天4组警力参与整治;严格治理摩托车无牌无证、三轮车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建议建设城区蔬菜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公路港)、机动车修配中心、废品回收中心,搬迁水果批发市场,将边贸城周边批发市场逐步搬迁至闽赣义乌小商品城内,实现人流、物流、车流的“外甩”,缓解拥堵,提升城区道路的通行能力;发展慢行交通网络,推动解决“人非共道”、“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合理设置单行道,科学渠化路口,改善交通微循环,重视对公交专用道的建设与管理;升级改造永辉超市红绿灯(已列入县委县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安排60万元);新建东大路城郊中小路口和工业园长宁纺织厂十字路口红绿灯(预计投入资金120万元);积极参与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努力提高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优化勤务机制,推进城区智能化、精细化、一体化管理;完善县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加快交通信号控制、路面及高空视频监控、绿波控制、应急指挥调度、信息诱导服务、执勤执法监督等系统建设完善,提高排堵保畅、应急处突能力;推广城市交通严管示范路,创建2个模范社区。

(五)实施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推动每个乡镇为农村公安派出所配备5名以上交通协管员,特别是安远、济村、石壁等农村派出所未配备5名以上交通协管员的,要加大力度,力争在今年10月底配备齐全。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和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协管员作用,适时开展针对显见性交通违法的教育劝导,并建立考核评价长效机制。推动交通安全示范村创建,确保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30%70%100%的创建村通过县级标准验收。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优化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要求,落实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有条件的重点省道建立公安交警中队,强化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面包车、短途客车等日常监管。联合保监部门探索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推行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 服务。推动交通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延伸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服务窗口,方便农村群众办牌办证。

(六)实施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提升工程。配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深化“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严格执行公路客车夜间禁行相关规定,推动增加客车通行公路禁令标志、夜间客车限制通行时速等相关交通标志;推动加强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落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检定工作;推动覆盖全县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构建。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惩处和曝光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以上(含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推动相关部门将道安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七)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全面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分工方案》,推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资源,有效推进网络以及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兴媒体平台建设应用,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宁化广播电视传播台合作,发挥村村通数字大喇叭作用,做好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提高广大百姓交通安全意识;利用好宁化电视台“一路平安”和“翠城警视”栏目,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材料,制作通俗易懂和警示性强的交通安全栏目,保证2个月有1期“一路平安”和“翠城警视”宣传教育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督促各单位和企业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社会责任,落实媒体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常态刊播机制。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动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创作、传播文明交通文化作品;推动文化、文联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全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实现全县95%以上行政村开通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95%广播电视台、站每月播出1期农村道安节目,100%行政村建有1处宣传墙体、板报或挂图,100%学校、幼儿园设置宣传栏;推动全县建设完成1个以上综合型宣教基地,建设完成2个以上农村专项宣教基地,落实农村“五长一员”宣教职责。

三、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省、市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的决策部署。县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钟必涵任组长,副局长刘海斌和交警大队长李碧招任副组长,县局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交警大队长李碧招兼任主任。各派出所要相应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完善机制。每季度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领导包片、部门挂点”督查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县局领导根据挂钩联系制度,负责相关日常工作指导督促;交警大队要定期对事故预防重点地区进行督导;督察室要将道安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日常督察重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挂钩联系交通安全重点地区、重点线路、重点单位,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积极依托县乡道安办,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促成政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资金投入,推动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逐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把交通事故如实统计关,坚决杜绝人为操纵交通事故数据指标的做法。严格落实道安绩效问责,对于压报、瞒报事故或未如实录入事故数据的,以及辖区隐患治理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严重违法查处不力、事故多发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预警、督办约谈,并层层传导压力,市局将约谈县局主要领导,县局要约谈交警大队及相关派出所负责人,并坚决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5人及以上或2起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县公安局应于5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第23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

(四)明确相关要求。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结合本年度及阶段性任务要求,分别制定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及评估办法,县局每年度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优先给予记功嘉奖。同时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上报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每季度工作情况,并于324日前向县局上报部署开展“三年提升工程”的相关文件和进展情况,以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总体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18年底要报送“三年提升工程”的工作总结。报送途径:县局交警大队/道安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联系人:郑成浩,电话:65731

 

附件:宁化县各乡镇道路主要的交通安全隐患。

附件:

宁化县各乡镇道路主要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石壁镇

(一)石壁通往东华山道路临崖、急弯、陡坡和“五小”车辆违法搭载香客、游客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二)省道307线周边村道,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横穿307线现象问题较为突出;

(三)正三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和墟日违法载人现象突出。

(四)禾口和石壁街上报废“僵尸车”随意停放现象突出。

(五)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济村乡

(一)济村通往东华山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和   “五小”车辆违法搭载香客、游客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二)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三)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四)临水路段较多,有的未设置防撞墙,原有防撞墙没有夜光和导向标志。

(五)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泉上

(一)周末和节假日三轮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和违法载人问题较为突出。

(二)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三)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通往延祥村的路段比较突出。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四、治平

(一)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往下坪、高峰方向较为突出。

(二)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问题,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五、曹坊

(一)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往方田方向和治平方向较为突出。

(二)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

问题,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四)春节等节假日面包车违法载人现象突出。

(五)曹坊往方田道路急弯陡坡,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防撞墙未设置夜光和导向标志,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六、安远

(一)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往江西交界路段和建宁方向路段较为突出。

(二)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问题,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四)安远往营上方向道路养护不到位,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交叉路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等交通安全设施。

七、水茜

(一)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水茜往庙前、上谢方向较为突出。

(二)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三)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问题,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四)水茜庙前至泉上道路无人养护,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交叉路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等交通安全设施,防撞墙未设置夜光和导向标志。

八、河龙乡

(一)沙坪水库坡顶路面结冰和下长坡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二)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问题,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问题。

九、淮土、方田、湖村、城南、安乐、中沙、城郊

(一)通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等安全隐患问题,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墟日“五小“车辆违法载人问题较为突出。

(三)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载人安全隐患问题。

(四)安乐镇改装改型拖拉机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问题突出。

(五)方田至曹坊道路急弯陡坡,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防撞墙未设置夜光和导向标志,村道交叉口未设置让行标志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六)中沙乡茶叶采收季节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突出。

(七)城郊乡通往里七、都寮、巫高、社背、九柏嵊、上畲、夏家等村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多,未设置让行标志、减速带、黄闪等交通安全设施,防撞墙设置不齐全,已设置的防撞墙未设置夜光和导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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