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化县财政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和第七批市派驻村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2025〕205号),我乡前进村实施河龙乡前进村团结组指南组冠群组机耕路整修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福建迈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河龙乡人民政府及前进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25年10月13日对项目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98-6721051
监督电话:12388
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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