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8-17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中政〔2025〕1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中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8
根据县粮储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市两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明财(建)〔2025〕70号)精神,现将我乡2025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分解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早落实订单计划
各村在分解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时,要根据种粮主体实际种粮面积和往年交售储备订单粮食情况,特别去年履约粮农要优先保证,合理分配储备粮订单。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的原则,要首先照顾农村贫困户,然后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粮食服务企业。各村要尽快制定粮食订单分配方案,将乡下达的计划分解到位。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粮食面积、储备订单粮食任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不得下达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二、认真兑现直补政策
(一)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2025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全部为直接收购,并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乡财政所要凭县粮食购销公司的“粮食订单合同”和“订单收购凭证”,按照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标准,各村要认真核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材料,在款、票、物相一致后,通过金融部门的“福农E政”或“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银行账户。储备订单直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持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直补资金全额兑现到种粮农户手中。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确定。①在秋粮上市前,县粮储局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我乡储备订单计划数量、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及储备粮质量要求,在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拟定我乡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开挂牌收购。②在收购期限内(截至2025年11月30日),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县粮储局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储备订单粮食。③对因气候等原因不能完成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数量,允许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调剂,在收购期限内未履约的农户,视为弃权交售订单粮食,可以允许农村粮食经纪人到边远村、组,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进行代收代交所签订的合同订单粮食和有余粮农户的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粮食经纪人在代收代交时需履行相关协议手续。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粮储局等有关部门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资金和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若有弄虚作假、搞平均分配或分配给非实际粮农的,经查实取消储备订单,追回粮食直补资金,并报相关部门追究主要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维护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种粮利益,让售粮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做到粮农满意、政府放心。
(二)加强储备订单粮食的管理。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跟踪掌握订单粮食生产情况、完成情况,在收购过程中加强监管,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入库,坚决防止省外粮食顶替订单粮食。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附件:2025年中沙乡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此件主动公开)
中沙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2025年中沙乡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品种:中、晚籼稻谷 单位:吨
村别 |
任务数 |
备 注 |
合计 |
700 |
|
中沙 |
230 |
|
下沙 |
100 |
|
半溪 |
60 |
|
廖家 |
30 |
|
练畲 |
60 |
|
何屋 |
20 |
|
武昌 |
50 |
|
叶坊 |
50 |
|
楼家 |
70 |
|
樟荣 |
10 |
|
石门 |
2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