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8-1700-2024-00025 | 文号 | 宁城政〔2024〕2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8-15 | |||||||||
标题 |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城郊镇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28-1700-2024-00025 | |||||||||||
文号 | 宁城政〔2024〕2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8-15 | |||||||||||
标题 | 城郊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城郊镇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根据县粮储局、财政局《关于下达宁化县2024年三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宁粮综〔2024〕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800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早落实订单计划
2024年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品种为当年本地生产中、晚籼稻。各村在分解储备订单时,要根据种粮主体实际种粮面积和往年交售储备订单粮食情况,特别去年履约粮农要优先保证,合理分配储备粮订单。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的原则,要首先照顾农村贫困户,然后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为切实保证订单收购任务的完成,从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中安排100吨,直接分配给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各村要尽快制定粮食订单分配方案,将镇下达的计划分解到种粮主体。各村要尽快制定粮食订单分配方案,并将镇下达的计划分解到位。粮库要根据各村订单任务分配情况签订收购合同,确保储备订单粮食计划落到实处。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粮食种植面积、储备订单粮食任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不得下达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二、认真兑现直补政策
(一)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2024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全部为直接收购,并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镇财政所负责发放直补资金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材料,在款、票、物相一致后,通过“福农E政”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售粮农户银行帐户。储备订单直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持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直补资金全额兑现到种粮农户手中。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确定。在秋粮上市前,镇粮库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当地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及质量要求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截止2024年11月30日),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或等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镇粮库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期限内对因气候等原因不能完成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数量的合同签订户,允许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调剂,在收购期限内未履约的农户,视为弃权交售订单粮食,可以允许农村粮食经纪人到村、组,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进行代收代交所签订的合同订单粮食和有余粮农户的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粮食经纪人在代收代交时需履行相关协议手续。
(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款筹措。县农发行将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及时与粮储部门对接,依据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确保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镇财政、粮库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资金和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若有弄虚作假、搞平均分配或分配给非实际粮农的,经查实取消储备订单,追回粮食直补资金,并报有关部门追究主要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种粮利益,让售粮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做到粮农满意、政府放心。粮库在收购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管理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入库,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附件: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分配表
品种:中、晚稻籼谷 单位:吨
村别 |
计划总数 |
其中 |
||
乡镇分配各村计划数 |
乡镇直接分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 |
|||
连屋 |
80 |
40 |
40 |
|
马元亭 |
116 |
86 |
30 |
|
旧墩 |
48 |
38 |
10 |
|
下巫坊 |
115 |
105 |
10 |
|
杨禾 |
214 |
214 |
|
|
九柏嵊 |
13 |
3 |
10 |
|
茶湖江 |
95 |
95 |
|
|
社下 |
70 |
70 |
|
|
都寮 |
29 |
29 |
|
|
社背 |
20 |
20 |
|
|
合计 |
800 |
700
|
100 |
根据县粮储局、财政局《关于下达宁化县2024年三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宁粮综〔2024〕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800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早落实订单计划
2024年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品种为当年本地生产中、晚籼稻。各村在分解储备订单时,要根据种粮主体实际种粮面积和往年交售储备订单粮食情况,特别去年履约粮农要优先保证,合理分配储备粮订单。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的原则,要首先照顾农村贫困户,然后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为切实保证订单收购任务的完成,从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中安排100吨,直接分配给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各村要尽快制定粮食订单分配方案,将镇下达的计划分解到种粮主体。各村要尽快制定粮食订单分配方案,并将镇下达的计划分解到位。粮库要根据各村订单任务分配情况签订收购合同,确保储备订单粮食计划落到实处。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粮食种植面积、储备订单粮食任务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储备订单粮食计划不得下达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二、认真兑现直补政策
(一)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2024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全部为直接收购,并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镇财政所负责发放直补资金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材料,在款、票、物相一致后,通过“福农E政”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售粮农户银行帐户。储备订单直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持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直补资金全额兑现到种粮农户手中。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确定。在秋粮上市前,镇粮库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当地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及质量要求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截止2024年11月30日),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或等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镇粮库要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期限内对因气候等原因不能完成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数量的合同签订户,允许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调剂,在收购期限内未履约的农户,视为弃权交售订单粮食,可以允许农村粮食经纪人到村、组,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进行代收代交所签订的合同订单粮食和有余粮农户的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粮食经纪人在代收代交时需履行相关协议手续。
(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款筹措。县农发行将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及时与粮储部门对接,依据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确保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镇财政、粮库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资金和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若有弄虚作假、搞平均分配或分配给非实际粮农的,经查实取消储备订单,追回粮食直补资金,并报有关部门追究主要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种粮利益,让售粮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做到粮农满意、政府放心。粮库在收购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管理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入库,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附件: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表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分配表
品种:中、晚稻籼谷 单位:吨
村别 |
计划总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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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配各村计划数 |
乡镇直接分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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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屋 |
8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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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元亭 |
116 |
86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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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墩 |
48 |
3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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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巫坊 |
115 |
10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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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禾 |
214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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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柏嵊 |
13 |
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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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湖江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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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下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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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寮 |
29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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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背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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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0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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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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