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8-1700-2024-00023 文号 宁城办〔2024〕2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8-22
标题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8-1700-2024-00023
文号 宁城办〔2024〕2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8-22
标题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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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

现将《2024年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完成本次集中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地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我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联系。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

2024822

 

 

 

2024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三明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 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化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镇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覆盖所有农村地区和所有农户,按照宁化县确定的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均人收入8976元),综合考虑农户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并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确保应纳尽纳。要关注重点区域,特别是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和镇出列村,以及去年以来发生暴雨、洪涝和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新增监测对象明显偏少的地区。要关注重点群体,尤其是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和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要对受活牛羊价格下行影响的脱贫养殖户进行全面摸排。对2023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1.3倍的脱贫人口、收入降幅大于5%的脱贫人口,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农户,以及2024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原则上要逐一开展入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严格识别程序,防止“一兜了之”“应纳未纳”,搞“体外循环”。

(二)排查精准帮扶效能。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是否对收入明显较低、“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动态清零”;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帮扶计划落地见效;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户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要重点关注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性。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稳定消除风险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在此基础上,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排查暴雨、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区域性务工就业不稳、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针对重点区域以镇为单位制定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的工作预案,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预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排查数据质量问题。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长期没有变化等异常现象和问题相对集中的地区,加强数据分析和实地核验,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要以镇为单位向县级提出申请,经省、市、县审核后,报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二、工作方式

(一)加强统筹安排。要将集中排查工作与2023年度脱贫户收入异常核实、暴雨、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排查、推进覆盖全体农户的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部署,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二)优化排查方法。聚焦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情况,按照管用够用的原则,分层分类排查与返贫致贫风险直接相关的农户信息。排查方式上,各村可在全面掌握农户日常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对重点群体要入户排查,对其他人员可结合实际通过村级研判、线上问询方式进行排查。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将通过国家层面预置已有农户相关信息的方式,让基层干部通过“掌上核数据”代替“填表报数据”。同时,要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农户全覆盖、帮扶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全覆盖),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实施“一键报贫”等方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渠道。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村要明确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所辖村的排查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认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及时收集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各村要及时将排查任务传递到户到人,做好对村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中选择熟悉村情、有一定电脑和手机操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村级管理员和村级排查员;各村作为本次排查任务的直接工作人员,要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熟练掌握手机APP操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负责完成排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永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做好相关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确保如期完成。根据排查进度安排,819日至821日,完成对村级的培训工作;822日至913日,全面开展线下排查和线上录入信息确认;917日前,以村为单位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安排,形成总结报告,经各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要特别关注和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当地脱贫养殖户的影响和应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与总结报告一并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脱贫养殖户受影响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新识别监测对象情况,一户一策针对性帮扶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和有关意见建议等。

(三)防范风险隐患。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在任何场合对集中排查工作发表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言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各村:

现将《2024年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完成本次集中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地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我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联系。

 

 

城郊镇党政办公室

2024822

 

 

 

2024城郊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三明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 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化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镇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覆盖所有农村地区和所有农户,按照宁化县确定的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均人收入8976元),综合考虑农户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并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确保应纳尽纳。要关注重点区域,特别是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和镇出列村,以及去年以来发生暴雨、洪涝和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新增监测对象明显偏少的地区。要关注重点群体,尤其是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和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特别要对受活牛羊价格下行影响的脱贫养殖户进行全面摸排。对2023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监测范围1.3倍的脱贫人口、收入降幅大于5%的脱贫人口,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农户,以及2024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原则上要逐一开展入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严格识别程序,防止“一兜了之”“应纳未纳”,搞“体外循环”。

(二)排查精准帮扶效能。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是否对收入明显较低、“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动态清零”;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帮扶计划落地见效;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户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要重点关注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性。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稳定消除风险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在此基础上,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排查暴雨、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区域性务工就业不稳、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针对重点区域以镇为单位制定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的工作预案,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预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排查数据质量问题。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数据长期没有变化等异常现象和问题相对集中的地区,加强数据分析和实地核验,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要以镇为单位向县级提出申请,经省、市、县审核后,报经农业农村部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

二、工作方式

(一)加强统筹安排。要将集中排查工作与2023年度脱贫户收入异常核实、暴雨、洪涝和台风等自然灾害、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排查、推进覆盖全体农户的防止返贫致贫促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部署,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二)优化排查方法。聚焦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情况,按照管用够用的原则,分层分类排查与返贫致贫风险直接相关的农户信息。排查方式上,各村可在全面掌握农户日常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对重点群体要入户排查,对其他人员可结合实际通过村级研判、线上问询方式进行排查。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将通过国家层面预置已有农户相关信息的方式,让基层干部通过“掌上核数据”代替“填表报数据”。同时,要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农户全覆盖、帮扶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全覆盖),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实施“一键报贫”等方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渠道。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村要明确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所辖村的排查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认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及时收集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各村要及时将排查任务传递到户到人,做好对村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从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中选择熟悉村情、有一定电脑和手机操作能力的同志担任村级管理员和村级排查员;各村作为本次排查任务的直接工作人员,要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熟练掌握手机APP操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负责完成排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保障。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永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做好相关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确保如期完成。根据排查进度安排,819日至821日,完成对村级的培训工作;822日至913日,全面开展线下排查和线上录入信息确认;917日前,以村为单位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安排,形成总结报告,经各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要特别关注和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活牛羊价格下行对当地脱贫养殖户的影响和应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与总结报告一并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脱贫养殖户受影响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新识别监测对象情况,一户一策针对性帮扶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和有关意见建议等。

(三)防范风险隐患。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在任何场合对集中排查工作发表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言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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