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2-1700-2024-00003 | 文号 | 安政〔2024〕1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2-1700-2024-00003 | |||||||||||
文号 | 安政〔2024〕1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乐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安乐镇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拓展省委“三争”和市委、县委“四领一促”行动,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根据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县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安乐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今年县纪委监委把集镇餐饮服务油烟扰民问题作为“点题整治”,结合省市县会议精神,出台我镇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格局,培育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重点
坚持“以民为本、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开门’整治”原则,由镇生态环境岗、村镇建设岗、安乐自然资源所、曹坊市场监管所共同参与,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聚焦全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信访投诉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整治未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漏油跑烟问题、在属地政府禁止区域从事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项目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等,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整治措施
(一)推进源头化解。镇生态环境岗、村镇建设岗、安乐自然资源、曹坊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下称“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强化科学规划、事先告知、源头监管等方式的运用,科学精准依法分类施策,切实做到信访投诉控增量、减存量。
(二)提升办理质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程序,聚焦“12345”便民服务平台派件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压实首办责任,依法调查处理,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率。对调查核实的群众身边油烟扰民问题,要认真听取意见,加强普法宣传,依法科学精准查处到位;涉及行业竞争、经济补偿及个人矛盾等利益纠纷信访投诉问题,应加强风险研判、科学引导和舆情应对,一事一议,对症下药。
(三)强化合力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各方信访投诉件,重点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各部门联合会商处置,注重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一月一对账,一月一推进,直至办结销号。对存在污染且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关闭、转型、更换业态或引导至其他合规场所重新开设餐饮项目。
(四)严格对账销号。相关职能部门对群众诉求合理的,按规定解决问题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污染已经消除,群众反馈满意的,视为办结销号。涉及利益纠纷的,引导通过司法途径等渠道解决。反映的实体问题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20天内均未再收到投诉,整治期内视为阶段性办结。
四、整治分工
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群众有感有得”上求突破、有提升,让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
(一)村镇建设岗
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件中涉及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问题的监督管理和执法。
(二)生态环境岗
负责对油烟污染源认定等方面提供技术和证据支持。
(三)安乐自然资源所
负责指导提醒建设单位确需设置餐饮用房应设置专用烟道,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单体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有无专用烟道。
(四)曹坊市场监管所
负责推行事先告知程序,受理新增餐饮服务业市场主体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申请变更等有关事项,对申请餐饮经营许可证照的商户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见附件1),及时告知须遵守涉餐饮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围绕集镇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LED屏等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报热线和平台,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镇生态环境岗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我镇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梳理,初步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动态更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9月30日)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油烟污染的信访投诉,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从5月起,每月2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工作进展表(见附件3)、典型案例(见附件4)和油烟污染信访投诉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重复投诉情况和满意情况)报送镇生态环境岗,相关材料由镇生态环境岗统一报送至镇纪委监委。
期间,主动联系12345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纪委党风室,收集集镇餐饮油烟扰民信访投诉信息,定期开展联席会商,分析研判“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信访投诉数据,并通报有关情况(见附件5)。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联合出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实效的集镇餐饮油烟治理体制、机制,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亮点-“安乐集镇餐饮油烟治理样本”。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部署落实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对辖区内信访投诉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由生态环境岗和村镇建设岗牵头成立集镇油烟整治联席会(见附件6),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调度共同议定事项,解决难点、卡点、堵点问题,凝聚整治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宣传引导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油烟污染防治的常识和法律法规,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广泛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评通报,推动调度指导常态化。建立考评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进行每月总结通报,晾晒成绩单,发掘工作亮点,查找整治薄弱点,有关情况报送镇主要领导,抄报镇纪委监委。
(四)强化督导帮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成立联合督导帮扶组,每季度开展联合下沉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信息,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积极推广运用“随手拍”等方式,加强一线日常监管,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信息,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解决不力的信访投诉,由责任部门领导包案,统筹力量,合力化解。
(五)强化总结提炼,推动建章立制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油烟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总结提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补堵漏洞,进一步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附件:
1.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2.三明市油烟检测资质单位参考名单
3.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工作进展表
4.典型案例模板
5.2024年X月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情况通报表
6.安乐镇集镇油烟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尊敬的餐饮项目经营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和《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请您在经营餐饮项目选址时不要选择上述区域,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行政处罚。
特此告知。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附件2
三明市油烟检测资质单位参考名单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福建省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曹 斌 |
13559095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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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臻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庄 锴 |
18359070951 |
|
3 |
福建科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何绍福 |
15160615301 |
|
4 |
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纪宠民 |
18950993232 |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
5 |
一品一码检测(三明)有限公司 |
吕 健 |
13306081721 |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
6 |
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明点) |
邹佰能 |
18950193982 |
|
7 |
得利(福建)校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明点) |
林 华 |
13666993615 |
|
备注:以上检测机构为已取得油烟检测资质单位,并主动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可作为油烟检测参考单位,有关单位可视情况从中择优自行联系、委托(非强制性推荐),也可自行联系、委托其他有资质机构。
附件3
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工作进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信访投诉受理(件) |
信访投诉办结(件) |
纳入重点问题清单(件) |
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次数(家次) |
法定禁设区域开设餐饮项目问题(个) |
涉无证无照经营问题(个) |
涉油烟净化设备安装问题(个) |
涉油烟净化设备维护问题(个) |
涉露天烧烤及占道经营问题(个) |
责令整改数(起) |
组织监测数(家次) |
行政处罚数(起) |
关停、取缔或更换业态(家) |
指导提醒商业用房项目数 |
标记已设置专用烟道项目数 |
标记未设置专用烟道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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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法定禁设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
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2.同一场所可并列存在多个问题。
3.排放标准实施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号:GB18483-2001)有关要求。
附件4
典型案例模板
【案情简介】
2024年X月X日,安乐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或部门移交),前往XX地点检查核实,发现XX餐饮店存在XX问题,导致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现场相片】
【查处情况】
该餐饮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定,安乐镇执法大队责令该业主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XX万元。
附件5
2024年X月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情况通报表
考核类别 |
序时推动整治(10分) |
接受投诉办理 (30分) |
重点问题销号(30分) |
宣传推广 (10分) |
社会调查 (10分) |
建章立制(10分) |
得分 (总分100) |
综合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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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 |
及时印发配套工作方案、每月定期报送台账信息及典型案例(满分10分) |
12345投诉办结率(%) |
拟赋分 (10) |
12345投诉办理满意率(%) |
拟赋分 (10) |
12345重复投诉占比(%) |
拟赋分 (10) |
销号率(%) |
拟赋分 (30) |
整治工作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满分10分) |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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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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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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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自然资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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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坊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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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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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每月开展通报(总分80分),通报结果抄报镇纪委监委,抄送镇政府领导。年底汇总各月情况,结合社会调查、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数作相应调整。
2.5月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并报送工作进展和重点问题清单,得10分,超时扣除相应分数;5月-10月按时报送工作进展、
重点问题清单和有关典型案例,得10分,超时报送的扣除相应分数。
3.宣传推广总分10分,各地发布足额(超过所辖行政区域数量)宣传稿件的,得基础分3分;在此基础上,在地方日报等
市级媒体发布1篇,加2分(纸媒加2.5分);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省级媒体发布1篇,加3分(纸媒加3.5分);
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国家级媒体发布1篇,加5分(纸媒加5.5分),总分不超过10分。
附件6
安乐镇集镇油烟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杨晋勋 安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召 集 人:
黄锦祥 安乐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 浩 安乐镇党委政法委员
联 络 员:
罗容富 安乐生态环境岗负责人
吴福兴 安乐镇村镇建设岗负责人
巫敏平 安乐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毅翀 曹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生态环境岗、村镇建设岗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油烟整治方案;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岗,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油烟整治序时推进和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主要经办人员:罗容富,电子邮箱:1252430472@qq.com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乐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安乐镇整治集镇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改善集镇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拓展省委“三争”和市委、县委“四领一促”行动,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根据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县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安乐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今年县纪委监委把集镇餐饮服务油烟扰民问题作为“点题整治”,结合省市县会议精神,出台我镇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涉餐饮服务业油烟投诉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超过90%;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联合整治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格局,培育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二、整治重点
坚持“以民为本、标本兼治、分类施策、‘开门’整治”原则,由镇生态环境岗、村镇建设岗、安乐自然资源所、曹坊市场监管所共同参与,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聚焦全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信访投诉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整治未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导致漏油跑烟问题、在属地政府禁止区域从事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项目产生的油烟扰民问题等,坚持依法行政,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整治措施
(一)推进源头化解。镇生态环境岗、村镇建设岗、安乐自然资源、曹坊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下称“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的梳理分析,强化科学规划、事先告知、源头监管等方式的运用,科学精准依法分类施策,切实做到信访投诉控增量、减存量。
(二)提升办理质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程序,聚焦“12345”便民服务平台派件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压实首办责任,依法调查处理,正面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率。对调查核实的群众身边油烟扰民问题,要认真听取意见,加强普法宣传,依法科学精准查处到位;涉及行业竞争、经济补偿及个人矛盾等利益纠纷信访投诉问题,应加强风险研判、科学引导和舆情应对,一事一议,对症下药。
(三)强化合力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各方信访投诉件,重点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各部门联合会商处置,注重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一月一对账,一月一推进,直至办结销号。对存在污染且无法彻底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关闭、转型、更换业态或引导至其他合规场所重新开设餐饮项目。
(四)严格对账销号。相关职能部门对群众诉求合理的,按规定解决问题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污染已经消除,群众反馈满意的,视为办结销号。涉及利益纠纷的,引导通过司法途径等渠道解决。反映的实体问题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20天内均未再收到投诉,整治期内视为阶段性办结。
四、整治分工
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群众有感有得”上求突破、有提升,让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
(一)村镇建设岗
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件中涉及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问题的监督管理和执法。
(二)生态环境岗
负责对油烟污染源认定等方面提供技术和证据支持。
(三)安乐自然资源所
负责指导提醒建设单位确需设置餐饮用房应设置专用烟道,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单体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有无专用烟道。
(四)曹坊市场监管所
负责推行事先告知程序,受理新增餐饮服务业市场主体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申请变更等有关事项,对申请餐饮经营许可证照的商户发放《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见附件1),及时告知须遵守涉餐饮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围绕集镇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LED屏等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报热线和平台,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镇生态环境岗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我镇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迅速组织排查梳理,初步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动态更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9月30日)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油烟污染的信访投诉,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从5月起,每月2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工作进展表(见附件3)、典型案例(见附件4)和油烟污染信访投诉情况(信访投诉处理情况、重复投诉情况和满意情况)报送镇生态环境岗,相关材料由镇生态环境岗统一报送至镇纪委监委。
期间,主动联系12345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纪委党风室,收集集镇餐饮油烟扰民信访投诉信息,定期开展联席会商,分析研判“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信访投诉数据,并通报有关情况(见附件5)。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联合出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实效的集镇餐饮油烟治理体制、机制,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亮点-“安乐集镇餐饮油烟治理样本”。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部署落实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对辖区内信访投诉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由生态环境岗和村镇建设岗牵头成立集镇油烟整治联席会(见附件6),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调度共同议定事项,解决难点、卡点、堵点问题,凝聚整治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宣传引导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油烟污染防治的常识和法律法规,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广泛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公众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评通报,推动调度指导常态化。建立考评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进行每月总结通报,晾晒成绩单,发掘工作亮点,查找整治薄弱点,有关情况报送镇主要领导,抄报镇纪委监委。
(四)强化督导帮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成立联合督导帮扶组,每季度开展联合下沉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信息,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积极推广运用“随手拍”等方式,加强一线日常监管,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信息,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解决不力的信访投诉,由责任部门领导包案,统筹力量,合力化解。
(五)强化总结提炼,推动建章立制常态化。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及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宣传报道油烟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总结提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补堵漏洞,进一步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附件:
1.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2.三明市油烟检测资质单位参考名单
3.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工作进展表
4.典型案例模板
5.2024年X月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情况通报表
6.安乐镇集镇油烟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1
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
尊敬的餐饮项目经营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和《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请您在经营餐饮项目选址时不要选择上述区域,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行政处罚。
特此告知。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附件2
三明市油烟检测资质单位参考名单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福建省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曹 斌 |
13559095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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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臻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庄 锴 |
18359070951 |
|
3 |
福建科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何绍福 |
15160615301 |
|
4 |
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纪宠民 |
18950993232 |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
5 |
一品一码检测(三明)有限公司 |
吕 健 |
13306081721 |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
6 |
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明点) |
邹佰能 |
18950193982 |
|
7 |
得利(福建)校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明点) |
林 华 |
1366699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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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检测机构为已取得油烟检测资质单位,并主动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可作为油烟检测参考单位,有关单位可视情况从中择优自行联系、委托(非强制性推荐),也可自行联系、委托其他有资质机构。
附件3
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工作进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信访投诉受理(件) |
信访投诉办结(件) |
纳入重点问题清单(件) |
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次数(家次) |
法定禁设区域开设餐饮项目问题(个) |
涉无证无照经营问题(个) |
涉油烟净化设备安装问题(个) |
涉油烟净化设备维护问题(个) |
涉露天烧烤及占道经营问题(个) |
责令整改数(起) |
组织监测数(家次) |
行政处罚数(起) |
关停、取缔或更换业态(家) |
指导提醒商业用房项目数 |
标记已设置专用烟道项目数 |
标记未设置专用烟道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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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法定禁设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
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2.同一场所可并列存在多个问题。
3.排放标准实施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号:GB18483-2001)有关要求。
附件4
典型案例模板
【案情简介】
2024年X月X日,安乐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或部门移交),前往XX地点检查核实,发现XX餐饮店存在XX问题,导致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现场相片】
【查处情况】
该餐饮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定,安乐镇执法大队责令该业主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XX万元。
附件5
2024年X月集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情况通报表
考核类别 |
序时推动整治(10分) |
接受投诉办理 (30分) |
重点问题销号(30分) |
宣传推广 (10分) |
社会调查 (10分) |
建章立制(10分) |
得分 (总分100) |
综合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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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 |
及时印发配套工作方案、每月定期报送台账信息及典型案例(满分10分) |
12345投诉办结率(%) |
拟赋分 (10) |
12345投诉办理满意率(%) |
拟赋分 (10) |
12345重复投诉占比(%) |
拟赋分 (10) |
销号率(%) |
拟赋分 (30) |
整治工作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满分10分) |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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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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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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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自然资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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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坊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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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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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每月开展通报(总分80分),通报结果抄报镇纪委监委,抄送镇政府领导。年底汇总各月情况,结合社会调查、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数作相应调整。
2.5月及时制定配套方案并报送工作进展和重点问题清单,得10分,超时扣除相应分数;5月-10月按时报送工作进展、
重点问题清单和有关典型案例,得10分,超时报送的扣除相应分数。
3.宣传推广总分10分,各地发布足额(超过所辖行政区域数量)宣传稿件的,得基础分3分;在此基础上,在地方日报等
市级媒体发布1篇,加2分(纸媒加2.5分);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省级媒体发布1篇,加3分(纸媒加3.5分);
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国家级媒体发布1篇,加5分(纸媒加5.5分),总分不超过10分。
附件6
安乐镇集镇油烟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杨晋勋 安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召 集 人:
黄锦祥 安乐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 浩 安乐镇党委政法委员
联 络 员:
罗容富 安乐生态环境岗负责人
吴福兴 安乐镇村镇建设岗负责人
巫敏平 安乐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毅翀 曹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生态环境岗、村镇建设岗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油烟整治方案;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岗,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油烟整治序时推进和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主要经办人员:罗容富,电子邮箱:1252430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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