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6-1700-2024-00003 文号 石政〔2024〕2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05
标题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36-1700-2024-00003
文号 石政〔2024〕2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05
标题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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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

“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村(居

根据省、市道安办下发的《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全)民俗活动、红白喜事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群体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居)干部必须到场督促主办方、理事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附件1)。

二、交通劝导员必须到场开展宣传、劝导,人员聚散高峰期必须上岗执勤劝导。

三、主办方、理事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各民俗乐队、婚庆公司、各村(居)红白喜事理事人、丧事服务机构、养老机构(老年协会)中须物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将交通安全宣传推文、视频、图片等在每一次活动人员集中时宣传、播放。

五、请各)于3月12日前将排查台账(附件1)报送至道安办;并于每月5日将上月辖区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承诺书签订情况(附件2)报送至道安办若报送时间和台账内容有变化,以道安办通知为准。

 

附件:1.宁化县民俗活动、红白喜事理事人和服务机构交通安全

宣传员名单。

2.宁化县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交通安全承诺书;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435

 

 

石壁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村(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

“三必须一物建”工作的通知

 

村(居

根据省、市道安办下发的《2024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确保全)民俗活动、红白喜事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群体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工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居)干部必须到场督促主办方、理事人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附件1)。

二、交通劝导员必须到场开展宣传、劝导,人员聚散高峰期必须上岗执勤劝导。

三、主办方、理事人必须落实交通安全劝导提示责任,督促提醒参与活动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各民俗乐队、婚庆公司、各村(居)红白喜事理事人、丧事服务机构、养老机构(老年协会)中须物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将交通安全宣传推文、视频、图片等在每一次活动人员集中时宣传、播放。

五、请各)于3月12日前将排查台账(附件1)报送至道安办;并于每月5日将上月辖区内民俗活动、红白喜事承诺书签订情况(附件2)报送至道安办若报送时间和台账内容有变化,以道安办通知为准。

 

附件:1.宁化县民俗活动、红白喜事理事人和服务机构交通安全

宣传员名单。

2.宁化县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交通安全承诺书;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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