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17-1700-2023-0001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
标题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17-1700-2023-00016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
标题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2〕615号)及《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45号)、《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农〔2023〕1号)等文件,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第二批)已基本完成,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兽医、建筑及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于2023年7月14日,对宁化县荣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承担的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关于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 ,查阅了项目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欢迎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宁化县荣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湖村镇凉伞岗,拟补助财政资金130万元。
二、公示期
2023年7月17日—2022年7月21日
三、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党办:0598—6823021
县畜牧站:0598-6821859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2〕615号)及《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45号)、《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农〔2023〕1号)等文件,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第二批)已基本完成,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兽医、建筑及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于2023年7月14日,对宁化县荣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承担的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闽西禽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关于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 ,查阅了项目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欢迎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宁化县荣润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湖村镇凉伞岗,拟补助财政资金130万元。
二、公示期
2023年7月17日—2022年7月21日
三、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党办:0598—6823021
县畜牧站:0598-6821859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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