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9-1700-2023-00023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18
标题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9-1700-2023-00023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湖村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18
标题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08:48
| | | |
政策解读:

 

 

 

湖政〔2023〕28号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股室所站:

根据《宁化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宁委办〔20239)、《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202339)文件要求,结合湖村实际,制定了《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决定自20235月至12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市级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鳗鱼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成果,促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二、攻坚目标

(一)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环保办、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水利站

(二)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12月底前,配合县直部门做好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1%以上的任务

责任单位:水利站牵头,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三)2023年12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年产量42%以上,配合县直部门做好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1%以上的任务。。

责任单位: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牵头、环保办、、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三、攻坚措施

    (一)减量。继续停止新增审批鳗鱼养殖项目,“以水定产”,减少鳗鱼养殖规模,2023年重点减少养殖产量。严格控制养殖企业投苗量,全镇养殖年产量同比减少42%以上(详见附件2)同时,要推进鳗鱼加工产业,提高养鳗效能。

责任单位: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牵头、环保办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二)控水。从严核准取用水量,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鳗鱼养殖年用水量同比减少31%(详见附件2)。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按照用水付费、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促进节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单位:水利站牵头,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三)严管。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行排污在线实时监控。将鳗鱼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排污行为。环保办、畜牧站、水利工作站、综合执法大队强化联动执法,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环保办牵头,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水利站、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镇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定期调度鳗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协调督办,定期调度汇总。环保办负责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现场核查,对鳗鱼企业屡查屡犯、敷衍整改和进度缓慢的,依法依规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环保办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和亮晒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进度滞后的村,将视情予以通报。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各村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针对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鳗鱼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鳗鱼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养鳗业主宣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1.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2.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

3.湖村镇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改

          情况进展表

 

 

附件1

 

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为加快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庄志强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付启云   镇人大主席

邱延筠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员:张清财   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冬虎  镇环保办主任

万发根  湖村畜牧水产站长

林清志  镇水利站站长

李祥军  镇村建站站长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万发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镇环保办、水利站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湖政〔2023〕28号

 

 

湖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股室所站:

根据《宁化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宁委办〔20239)、《宁化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202339)文件要求,结合湖村实际,制定了《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决定自20235月至12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市级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鳗鱼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鳗鱼养殖尾水治理成果,促进鳗鱼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二、攻坚目标

(一)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各项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环保办、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水利站

(二)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在养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12月底前,配合县直部门做好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1%以上的任务

责任单位:水利站牵头,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三)2023年12月底前,减少鳗鱼养殖年产量42%以上,配合县直部门做好减少鳗鱼养殖年用水量31%以上的任务。。

责任单位: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牵头、环保办、、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三、攻坚措施

    (一)减量。继续停止新增审批鳗鱼养殖项目,“以水定产”,减少鳗鱼养殖规模,2023年重点减少养殖产量。严格控制养殖企业投苗量,全镇养殖年产量同比减少42%以上(详见附件2)同时,要推进鳗鱼加工产业,提高养鳗效能。

责任单位: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牵头、环保办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二)控水。从严核准取用水量,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鳗鱼养殖年用水量同比减少31%(详见附件2)。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按照用水付费、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促进节水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单位:水利站牵头,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三)严管。加快实施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行排污在线实时监控。将鳗鱼养殖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排污行为。环保办、畜牧站、水利工作站、综合执法大队强化联动执法,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持续推进鳗鱼养殖行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环保办牵头,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水利站、陈家村、石下村、店上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镇有关部门联合成立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定期调度鳗鱼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协调督办,定期调度汇总。环保办负责统筹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养鳗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现场核查,对鳗鱼企业屡查屡犯、敷衍整改和进度缓慢的,依法依规上报县有关部门处理。环保办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和亮晒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及时向工作小组报告;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进度滞后的村,将视情予以通报。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各村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针对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鳗鱼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鳗鱼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鳗鱼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养鳗业主宣传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鳗鱼养殖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1.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2.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目标任务表

3.湖村镇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排查问题整改

          情况进展表

 

 

附件1

 

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名单

 

    为加快推进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湖村镇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庄志强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付启云   镇人大主席

邱延筠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员:张清财   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冬虎  镇环保办主任

万发根  湖村畜牧水产站长

林清志  镇水利站站长

李祥军  镇村建站站长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存在的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湖村畜牧兽医水产站,万发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镇环保办、水利站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