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6-1700-2023-00028 | 文号 | 石政〔2023〕3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
标题 | 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的行动方案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的行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36-1700-2023-00028 | ||
文号 | 石政〔2023〕3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5-22 | ||
标题 | 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的行动方案 | ||
内容概述 | 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的行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的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47号)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23年5月至12月底开展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巩固石壁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果,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严厉查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在保障市场供给的同时,切实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攻坚目标
实现生猪等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畜禽养殖粪污有效处理利用,不断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效解决生猪等畜禽养殖行业粪污治理问题。
三、攻坚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已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发现损坏及时修复,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鼓励支持引导推动养殖场业主在养殖场周边和异地流转土地,做到消纳地面积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二)集中排查摸底。2023年5月中旬完成辖区内生猪养殖排查摸底(包括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及运行、粪肥利用、台账建立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政办。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的调查和指导,重点调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是否配套、运行是否正常,粪污处理是否规范,粪肥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是否规范、科学,资源化利用台账是否规范建立等,做到每个养殖场的底数清、情况明。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出整改清单,督促指导养殖场限期整改落实;涉嫌偷排、乱排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三)科学调控养殖规模。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生猪养殖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强化后评价工作成果运用,将相关结论作为区域畜禽养殖规模调整的依据,各村按照属地流域水体污染不加重、水质类别不降低、出境断面和汇入上一级河流断面的污染物浓度不增加的“三不”原则,合理控制养殖规模。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四)加强散户管理及禁养区清退。各村要开展生猪散养户
摸底调查,掌握养殖规模、分布区域及污染处理方式,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滚动管理。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退出。畜牧水产站要针对生猪散户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做好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五)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提升水平。积极向上争取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等要求,推动液体粪污贮存发酵、固体粪污堆肥、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提升”,因地制宜修建防洪排水沟、雨水导流沟等设施,整体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水平。二是规范管理。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生猪养殖场进行精准排查,编制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管理台账。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为,杜绝借资源化利用漫灌、乱排现象。三是开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粪污处理技术、还田利用规范、台账填写要求等工作要点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规模养殖场工作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六)实巡查制度。落实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巡查制度,定
期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污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指导并督促企业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要求企业台账装订成册并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七)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督查、动态监管和联合执
法等方式,严厉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无证排污及以资源化利用为名实施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林业站、自然资源所、水利工作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石壁镇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定期调度各村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制定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解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攻坚目标、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宣传引导。树立典型和标杆,开展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形式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专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广大养殖场宣传畜牧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行动自觉。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行挂片包点措施,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包点到企业、场、户,把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探索建立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畜禽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石壁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石壁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行动工作小组
为顺利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壁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荣煌 石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巫扬建 石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张德凤 畜牧水产站站长
吴金木 环保办主任
张瑞华 畜牧水产站干部
张运宝 环保办干部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畜牧水产站,巫扬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德凤为办公室联系人,承担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关于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的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农〔2023〕47号)和《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23年5月至12月底开展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巩固石壁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果,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严厉查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在保障市场供给的同时,切实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攻坚目标
实现生猪等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畜禽养殖粪污有效处理利用,不断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有效解决生猪等畜禽养殖行业粪污治理问题。
三、攻坚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已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发现损坏及时修复,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鼓励支持引导推动养殖场业主在养殖场周边和异地流转土地,做到消纳地面积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二)集中排查摸底。2023年5月中旬完成辖区内生猪养殖排查摸底(包括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及运行、粪肥利用、台账建立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政办。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的调查和指导,重点调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是否配套、运行是否正常,粪污处理是否规范,粪肥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是否规范、科学,资源化利用台账是否规范建立等,做到每个养殖场的底数清、情况明。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出整改清单,督促指导养殖场限期整改落实;涉嫌偷排、乱排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三)科学调控养殖规模。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生猪养殖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强化后评价工作成果运用,将相关结论作为区域畜禽养殖规模调整的依据,各村按照属地流域水体污染不加重、水质类别不降低、出境断面和汇入上一级河流断面的污染物浓度不增加的“三不”原则,合理控制养殖规模。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四)加强散户管理及禁养区清退。各村要开展生猪散养户
摸底调查,掌握养殖规模、分布区域及污染处理方式,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滚动管理。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清理、退出。畜牧水产站要针对生猪散户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做好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五)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提升水平。积极向上争取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等要求,推动液体粪污贮存发酵、固体粪污堆肥、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提升”,因地制宜修建防洪排水沟、雨水导流沟等设施,整体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水平。二是规范管理。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生猪养殖场进行精准排查,编制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管理台账。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为,杜绝借资源化利用漫灌、乱排现象。三是开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粪污处理技术、还田利用规范、台账填写要求等工作要点开展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规模养殖场工作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六)实巡查制度。落实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巡查制度,定
期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污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指导并督促企业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要求企业台账装订成册并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七)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督查、动态监管和联合执
法等方式,严厉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无证排污及以资源化利用为名实施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畜牧水产站、环保办、林业站、自然资源所、水利工作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石壁镇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定期调度各村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办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制定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解和责任人,扎实推进攻坚目标、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宣传引导。树立典型和标杆,开展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形式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专栏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宣传引导,向广大养殖场宣传畜牧业绿色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行动自觉。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行挂片包点措施,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包点到企业、场、户,把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巩固整改成果。要将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探索建立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机制,不断促进畜禽养殖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石壁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石壁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攻坚行动工作小组
为顺利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壁镇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荣煌 石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巫扬建 石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张德凤 畜牧水产站站长
吴金木 环保办主任
张瑞华 畜牧水产站干部
张运宝 环保办干部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畜牧水产站,巫扬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德凤为办公室联系人,承担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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