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7-1700-2022-00049 文号 翠政办〔2022〕4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0-08
标题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7-1700-2022-00049
文号 翠政办〔2022〕4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0-08
标题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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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帮扶责任人:

根据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拟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1.信息采集对象。所有脱贫对象、防止返贫监测户,含2016年“回头看的脱贫对象。

2.信息采集内容。一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和务工状况等变动信息(见附件1);二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见附件2、3)。

3.数据质量提升。根据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和乡村振兴调研工作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核实情况,并及时上报镇乡村振兴办在信息系统中更新。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

1.农户信息采集指标。采集农户(农村户籍)基本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到户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信息(见附件4)。

2.建制村信息采集指标。采集建制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见附件5)。

二、工作安排

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更新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10月20日前,各村挂包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等要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二)11月1日前,各村要上交信息采集表。

(三)11月25日前,镇乡村振兴办要完成所有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等相关信息的录入。

(四)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2022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乡村建设监测信息等新的工作内容,并同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要充分利用进村入户采集更新信息的机会,采取有力措施核实核准情况,提高信息数据的准备性和完整性、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

1.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2.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5.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帮扶责任人:

根据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拟开展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1.信息采集对象。所有脱贫对象、防止返贫监测户,含2016年“回头看的脱贫对象。

2.信息采集内容。一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和务工状况等变动信息(见附件1);二是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见附件2、3)。

3.数据质量提升。根据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和乡村振兴调研工作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核实情况,并及时上报镇乡村振兴办在信息系统中更新。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

1.农户信息采集指标。采集农户(农村户籍)基本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到户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信息(见附件4)。

2.建制村信息采集指标。采集建制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见附件5)。

二、工作安排

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更新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乡村建设信息采集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10月20日前,各村挂包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等要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二)11月1日前,各村要上交信息采集表。

(三)11月25日前,镇乡村振兴办要完成所有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等相关信息的录入。

(四)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2022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乡村建设监测信息等新的工作内容,并同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各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要充分利用进村入户采集更新信息的机会,采取有力措施核实核准情况,提高信息数据的准备性和完整性、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

1.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2.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5.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翠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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