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7-17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 翠政〔2022〕4 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14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0号) 文件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执行《福建省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农【2019】99号)要求;为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广大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生产主体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提供快检样品和“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较好的经营主体适当奖励:
一、镇快检取样奖励。为顺利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下达我镇速测任务。对提供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禽肉、畜肉、水产品等样品的(每个样品1公斤),检测合格的给予送样品者一定的奖励。蔬菜每个样品10元,水果和食用菌每个样品20元,茶叶、禽肉、畜肉和水产品每个样品50元。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奖励。为增强我镇经营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镇辖区内经营主体按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
三、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从宁化县农业农村局下达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中列支。
翠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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