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2-00013 文号 宁农综〔2022〕5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8-18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2-00013
文号 宁农综〔2022〕5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8-18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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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致富增收能力,推动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支持对象

总资金14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用于支持2021年评定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21年评定且未获得补助的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2022年评定的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项目建设。对承担项目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家补助20万元,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家补助10万元。

三、资金用途

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电商平台等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创建;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行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组织或参与培训等。

请有意向实施此项目的合作社于826日前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报名。

联系人:施向华;联系电话:0598-6830971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818

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致富增收能力,推动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支持对象

总资金14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用于支持2021年评定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21年评定且未获得补助的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2022年评定的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项目建设。对承担项目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家补助20万元,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家补助10万元。

三、资金用途

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设施、电商平台等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推广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创建;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与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行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组织或参与培训等。

请有意向实施此项目的合作社于826日前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报名。

联系人:施向华;联系电话:0598-6830971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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