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2-00002 文号 宁农〔2022〕1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2-16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2-00002
文号 宁农〔2022〕1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2-16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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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技站、有关国有农场:

为了及时、准确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部门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种粮大户、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种粮大户

(一)种粮大户条件

1、标准:按每户经营耕地(包括承包与租赁)单季种植粮食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不计算复种面积),种植其它作物的不在本次调查统计范围不予统计。

2、要求:对于2021年新增种粮大户承包面积达到标准的,必须提供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或村民小组长签字,村委会盖章证明),否则不予统计;对租赁耕地种粮的,必须提供耕地承包合同复印件,承包期需在5年以上,所承包的耕地应相对集中连片(连片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否则不予统计。所有种粮大户,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于2020年以前有上报以上材料的(在有效承包期内),今年可不需提供上报,只需填写调查登记表。

(二)填报程序

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当地种粮大户的调查统计工作。首先,由村民委员会认真摸底调查、审核,对符合标准的填写《2021年种粮大户调查登记表》,对于新增种粮大户填报《2021年新增种粮大户情况登记表》,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村主干及经办人签字后上报所在乡镇,同时,必须将有关材料复印件一起上报;其次,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抽查、审核,对于核对、核实的大户面积达到要求,附件材料(有关复印件)齐全的种粮大户,在各自然村显要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并采集公示影像资料,凡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核对。公示无异议后,认真汇总填报有关表格,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和政府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补贴按实际面积。

(二)不补范围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填报程序

1、村级登记。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耕地地力补贴每户应补面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准确无误。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国有农场耕地补贴按实际面积上报。

三、上报时间

各乡(镇)于3月20日前将本辖区种粮大户(附表1,表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汇总表(附表5),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县农技站(E - mail: smnhnjz@126.com)。表2、表4和相关复印件、影像资料各乡(镇)农技站存档。

 

    附件:1. 2021年种粮大户调查登记表

2. 2021年新增种粮大户情况登记表

3. 2021年不同规模种粮大户情况汇总表

4.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调查表

5.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汇总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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