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1-00074 文号 宁农〔2021〕12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24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1-00074
文号 宁农〔2021〕128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24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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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单位:

据气象信息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25日起我市气温自北而南将明显下降,最低气温过程降幅可达 9~12℃,建宁、泰宁、宁化、清流、明溪5个县将出现寒潮天气。12月28~29日过程最低气温西北部-2~1℃,东南部1~4℃,高海拔山区-4~-2℃,有霜冻或结冰。25日至27日,有分散性弱降水。其中,25日夜间至26日西北部高海拔山区有雨夹雪,26日夜间到27日西北部及高海拔山区有小雪或雨夹雪。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尹力、市委余红胜书记就“24日夜里至27日沿海有9级以上大风25~29日中北部地区将出现寒潮天气”做出的重要批示指示和12月23日全省、全市防范寒潮天气视频会议精神,最大限度克服不利气候的影响,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明农明电〔2021〕15号)、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宁减办〔2021〕6号)精神,全力防范寒潮天气,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克服麻痹思想,落实防范责任

各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单位要把防范应对寒潮天气、确保农(渔)业生产安全作为年底“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落细科学应对大风和寒潮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坚决打好打赢抗灾保稳定保供给攻坚战。

二、科学有效应对,精准分类施策

严格落实11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下发的《农业生产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12月23日晚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指导农民根据不同作物以及畜牧业、渔业生产作业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防御措施。对于已出苗的马铃薯,要及时盖草覆膜,灌半沟水保温,追施腐熟有机肥或喷施叶面肥。对于可采收的蔬菜,要及时抢收,并通过地膜(稻草)覆盖、增施有机肥(磷钾肥)、加盖小拱棚、灌水熏烟等措施,减轻降温危害;要检查设施温室大棚棚膜等,采取地膜覆盖、增设补光灯、多层覆盖或加盖小拱棚、燃料增温等措施,做好夜间保温,防止冻害;寒潮后待天气回暖,要抓紧整地,抢时间补种、改种耐低温的短期叶菜类,尽快恢复生产。对于已成熟的柑橘类等水果,要抓紧采收。寒潮来临前,针对易受冻的水果,因地制宜采取熏烟增温、树冠覆盖、树体包扎、树干刷白、根际培土、设置风障等措施。要及时修整畜禽舍并堵严可能存在的漏风部位,增添垫料,在降温前可添置红外线灯、电热板等保暖设施,做好通风换气,确保舍内温度适宜、空气新鲜,并在日粮中适当增加玉米、油脂、维生素C等,提高畜禽机体御寒能力及抵抗力。要切实强化水产养殖防寒防冻工作,加强防寒防冻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水产技术人员指导养殖户尽快开展水产育苗室、养殖场保温、供暖、供水、充氧等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养殖网箱的除险加固工作,避免寒潮、冰冻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三、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指导乡村基层组织及时将大风和寒潮天气预警信息和有关防灾避险要求通过网络、“村村响”大喇叭、短信等各种有效渠道发布,提醒广大农户群众和涉农涉渔生产经营单位第一时间做好防寒该准备。

四、坚持稳产保供,抓好产销衔接

科学研判寒潮天气对下一阶段农产品生产以及供给的不利影响,突出抓好稳产保供,密切关注鲜活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适时增加市场供应数量,务必确保节日期间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产品不断档、不脱销,满足人民群众过节需要。

五、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灾情调度

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实,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灾情发生,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田间地头,查看农牧渔业受灾情况,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总上报。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遇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局属种植业股(经作站、农技站、土肥站、植保站、种子站、农科所、农业发展规划中心、水技站、畜牧站、乡镇畜

牧畜牧兽医水产站等各有关单位2021年12月24日当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每日17时前报送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情况报送表(见附件),联系人:阎 ,电话:0598-6823990,报送邮箱:13860503889@163.com。

 

          附件 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情况报送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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