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41-17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 安政文〔2021〕2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20
安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远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安政文〔2021〕22号
来源: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5-21 20:46

 

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我“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城乡建设能力和水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非法侵占土地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国土空间管制和城乡建设秩序,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综[2021]23号)和(《宁化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宁治违办[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级指导、市县主体、乡镇主责”原则,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聚焦“两违”综合治理重点和难点问题,从2021年2月开始至2022年12月,通过近两年时间整治攻坚,全面遏制新增“两违”,逐步化解历史存量,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能力和水平。

2021年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两违”综合治理管理平台有效运行,城乡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

2022年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及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势头,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违法建房、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违法建房,以及非法出售、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顶风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全面摸排,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划分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并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存量问题分类处置政策,结合实际,分布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问题。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攻坚战。结合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专项工作,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进行同步查处。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依托“河长制”、环保网格化等平台,实现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常态化,严防问题死灰复燃,同时配合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切实提高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开展非法侵占河“两违”整治攻坚战。在巩固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河流巡查,对侵占河湖的“两违”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

)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以省自然资源厅“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管理系统和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为基础,在管理领域和功能上进行升级拓展,逐步实现系统融合,推动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实现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两违”综合治理科技化、精准化,不断提升“两违”综合治理管控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牙梳山自然保护“两违”整治攻坚战。结合自然保护整合优化工作,对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范围内的“两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推进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三、工作机制

(一)发现线索。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日常巡查机制,并结合上级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以及村民举报等,及时发现“两违”问题线索将发现的“两违”问题线索录入管理平台,纳入清单管理。

(二)快速核查。对省上应用卫星遥感监测下发图斑线索和举报、转办等线索,“两违”应快速组织完成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录入管理平台。在收到“两违”办将结合省治违办、市治违办下发的“两违”问题线索后一个月内完成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录入管理平台。“两违”问题线索经实地核不属于“两违”问题的,应将书面佐证材料上传管理平台,由市级治违办复核确认。

(三)严格处置。经实地核查确认的“两违”问题,“两违”应在第一时间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一步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处置情况及时录入管理平台。

(四)核督导。“两违”办要对已经确认的“两违”问题限时整改、定期复查,以防死灰复燃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宣传引导(2021年4月底前)。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两违”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宁化县安远镇规划建设和“两违”管理规定并下发相关所站及各村;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两违”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整治攻坚,狠抓重点(2021年4月底至2022年9月)。全面落实“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任务,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形成严管严控的强大声势。“两违”办要以会议纪要或签订协议等形式违法批准用地、违反规划许可等行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每半年报县“两违”办。

(三)总结评估,提升成效(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向县“两违”办书面报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根据全县“两违”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我镇“两违”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压实责任。“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曹海泉担任组长,人大主席万在友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建站,具体成员名单附后(附件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两违”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及时研究推进全“两违”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

(二)所站联动,密切协作。相关所站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信息反馈和监督考核等制度,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既分工又合作。“两违”办每季度应向县“两违”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报送违纪线索。

(三)完善机制,狠抓源头。要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并向“两违”办反馈,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反馈,推进群防群治。

(四)联防联治,疏堵结合。严格执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不予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手续,不得向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和用地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手续。坚持堵疏结合,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等管理制度,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进一步从源头遏制“两违”问题。

(五)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宣传要认真部署“两违”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微信美篇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定期公布拆除情况和违建“黑名单”,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两违”案例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促进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抓好督查,严格考核。“两违”办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村、各有关所站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两违”办通过千分制考核每年对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通过通报表扬、政策支持等方式予以鼓励;对于“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或提出问题建议;相关情况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520日

 

 

 

附件:1.“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2.“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所站职责分工

 

组织:参与“两违”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督查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

宣传:负责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司法:负责督促指导有关所站“两违”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提供证据保全、公证等法律服务;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等工作。

自然资源:负责指导各对于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处置。负责统筹督促各村对省自然资源厅“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管理系统下发卫片“月监测”等疑似图斑进行核实整改。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

环保站:负责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村建站:负责已取得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尚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建市政工程的违法建设行为综合治理工作。

水利工作站: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农技站:负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信访办:负责受理村民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两违”相关问题;指导协调相关所站处理村民反映“两违”信访事项。

纪委:参与督查“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对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效能问责。

财政:将“两违”办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会同有关所站积极争取上级“两违”综合治理“以奖代补”奖金,保障“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农村公路养护站、路长办:负责对管养的公路建筑控区的违法建设的查处。

文化站:负责督导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违法建设的摸排、整改、通报相关部门和协助拆除。

两违办:负责“两违”治理日常工作,修订“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相关规定,建立工作机制,指导各村对涉及规划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供电:负责协调督促“两违”办对违法建设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停止向其提供相应服务。

 

 

 

 

 

 

附件2:

安远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明确“两违”综合治理职责分工,强化所站联动配合,建立健全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取得更大的成效,成立安远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曹海泉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万在友  人大主席

     员:付连发  村建站站长

周兴美  安监站站长

廖善东  宣传干事

范忠清  安远镇自然资源是所长

   安远镇派出所指导员

王国财  安远村书记

陈财发  岩前村书记

曾文东  伍坊村书记

何德明  丰坪村书记

王富德  永跃村书记

李良湖  东桥村书记

吴可禄  里坑村书记

谢兆华  黄塘村书记

王启传  后溪村书记

陈明亮  增坑村书记

李崇华  灵丰山村书记

刘贵临  洪围村书记

洪国远  张垣村书记

邓德其  硝坊村书记

刘表旗  营上村书记

谢永福  马家村书记

张世坤  割畲村书记

刘明能  杜家村书记

刘明健  井坑村书记

潘晓花  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村建站,由付连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镇“两违”办业务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