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9-01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 宁水利[2025]6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14
为了规范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管理工作,现修定《宁化县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管理规定》,请各股室各局下属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宁化县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管理规定
宁化县水利局
2025年8月13日
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管理工作,现修定水利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投标过程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水利系统资金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及我局当业主的水利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
二、招标文件审查流程及职责分工
(一)招标文件审查流程
1.公开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审查流程:
招标人代表—局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局项目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局电子招投标负责股室负责人—局电子招投标负责股室分管领导。
2.邀请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审查流程:
招标人—局项目业务股室—局项目业务股室分管领导
(二)职责分工:
1.招标人代表:负责委托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内容负全部责任。
2.局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对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下浮率、评标方式、履约保证金形式、工期、进度款支付要求等的合规性进行复核;负责项目招投标投诉件处理;与股室分管领导负责招投标现场监督。对复核的项目负复核责任,对参与的现场监督项目负现场监督责任。
3.局项目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对招标文件进行审定;负责项目招投标投诉件处理决定上报局务会研究;与股室负责人负责招投标现场监督。对审定的项目负领导责任,对参与的现场监督项目负现场监督责任。
4.局电子招投标负责股室负责人:
水利项目及移民项目电子招投标负责人1名,负责水利项目及移民项目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项目报建、招投标过程及合同备案、红灯处理、投诉件处理等;负责水利系统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检工作。与水保中心项目电子招投标负责人邹光明互为A、B岗,对平台上传资料的审查、操作负责。
水保中心项目电子招投标负责人1名,负责水保项目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项目报建、招投标过程及合同备案、红灯处理、投诉件处理等;负责水利系统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检工作。与水利项目及移民项目电子招投标负责人互为A、B岗,对平台上传资料的审查、操作负责。
5.局电子招投标负责股室分管领导
局电子招投标负责股室分管领导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管理负领导责任。
三、招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招投标文件编制委托人及主要内容按“三重一大”的要求上局务会研究决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招标代理单位
2、招标控制价
3、投标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
4、下浮率
5、评标方式
6、履约保证金形式(一般约定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7、进度款支付方式
四、招标过程违规行为处罚
1、公开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未按招投标编制规定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及时协助招标人进行异议处理,并未及时响应异议人在平台进行答复;未及时在平台进行招投标过程备案及合同备案等,被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监督亮红灯的,每亮一次红灯,将默认警告处罚一次;未及时处理红灯,将默认警告处罚三次,一年内警告超过三次将列入宁化县水利系统招标代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承揽水利系统招投标代理工作,并在中国信用平台登记。
2、公开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恶意投诉或未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招标文件规定投诉渠道投诉,恶意放大投诉渠道制造招标人负面影响的,将在中国信用平台登记,在水利信用平台扣分,并列入宁化县水利系统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承揽水利项目。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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