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09-0100-2024-00125
- 备注/文号: 宁民〔2024〕4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3
各乡(镇) 民政办、泉上华侨农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 知》(闽民事(2021﹞114 号) 文件精神,从 2025年 1 月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4元提高到 121元;
(二)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37元提高到145元;
(三) 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4元提高到121元;
(四)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115元)、二级护理补贴(85元)标准保持不变。
二、强化补贴信息系统使用
各乡镇要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每月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变动情况,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宁化县民政局
2024 年 12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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