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09-0100-2024-00116
  • 备注/文号: 宁民福〔2024〕75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13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11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宁民福〔2024〕75号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时间:2024-11-13 09:58

各乡(镇)民政办、泉上华侨农场: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2016〕17号),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我局已将20241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至保障对象银行卡(详见附件1)。各乡镇组织全面入户调查,核实享受两项补贴情况,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要及时主动发现,对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对已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出保障,做到应退则退,防止重复享受。对已纳入特困保障人员、死亡人员、在监服刑人员、退出低保低边人员、户口迁出人员、残疾等级变更人员要及时停止或调整享受两项补贴;对新增人员失信情况和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情况进行核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和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人员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是要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每月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信息变动情况。

 

附件:1.202411月宁化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

 

 

 

宁化县民政局

2024111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