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2-01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30
文件依据: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
申请对象和条件:
在我县各类企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三明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23年及以后毕业)。
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补贴专区”进行线上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
每人2000元,所需资金由受益地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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