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7-01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 宁农〔2023〕44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9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宁化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农〔2023〕44号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5-30 09:07

各乡(镇)农技站、财政所,局属有关股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2〕448号)文件要求,为抓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工作,通过示范推广区域化、标准化的绿色高质高效可持续技术模式,推进控水减肥减药,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单产水平提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发《2023年宁化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请根据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宁化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2〕44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2022年度项目,2023年度实施)。

  一、任务目标 

  在全县区域范围内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择在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以单产提升和生产生态相协调为目标,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推进控水减肥减药,推动生产方式变革、单产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以核心示范片为重点,在泉上、湖村、水茜、中沙、曹坊、安乐、城郊、石壁、淮土等9个乡镇创建5个优质稻万亩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面积5.146万亩。在万亩示范片中建立千亩方19个,面积2.356万亩;在千亩方中创建区百亩田19个,面积6000亩。创建区百亩田目标单产700公斤、千亩方目标单产650公斤、万亩片目标单产600公斤。辐射带动全县10万亩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带动示范县节本增效5%以上,示范区农药用量较上年减少2%。通过冬种紫云英、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等,示范区化肥施用量较上年减少2%。(见附件3、4)

  二、建设内容 

  (一)开展水稻高效栽培模式示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绿色理念为引领,围绕种植结构调整,组装配套包括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技术模式,在示范区全面开展“稻-油”“稻-稻”“稻-豆”“水稻-玉米”等粮食高效栽培种植模式试验示范,推行减肥减药节水节膜技术、扩大示范稻田养鱼等“水稻+”种养绿色循环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粮食生产效益。

  (二)筛选推广主导品种。突出主导品种的稳产增产作用,在示范区建立品种筛选展示示范点,加大经过生产检验、农民接受程度高的粮油主导品种推广力度,推动构建一乡1—2个、一县3—5个主导品种的结构布局。主要推广水稻优质品种“明1优臻占、福香占、荃优607、荃优967、晶两优1377、晶两优634、野香优669等品种。推广双低优质油菜品种“中双11号、油研九号、油研十号”和短生育期油菜品种,每个示范区品种控制在2个以内。示范区要做到统一品种、同一播插期,田面整齐、管理规范。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的品种,创建区内优质稻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主推技术应用。加强主推技术展示示范,加大技术补助力度,加快熟化优化的高产高质高效关键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是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病虫害统防统治、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油菜免耕密植直播等技术,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

  (四)推进小面积攻关和大面积均衡增产。围绕集成推广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地区,打造“万亩片”“千亩方”“百亩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大力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开展小面积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五)加强生产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和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选择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任务,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生产水平。支持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围绕整地播种、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粮食生产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

  三、资金使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工作补助资金252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推广先进施药机械、制种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开展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资金安排见附表2)。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业、财政等有关人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县级农技推广单位为主的技术指导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重点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政策宣传和服务。做好统筹安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带动全县发展粮食生产,努力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

  (二)强化指导服务。在项目区设立产量目标,组织开展高产竞赛,推介高产典型。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创建水平;在作物成熟期,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以示范方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评价管理。要按照开展“一项竞赛”的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优质稻高产竞赛,请各创建区积极参加。在县、乡级自测的基础上,省级将组织抽测。同时,每个乡镇示范(区)要开展定期监测,每季度提交活动开展情况、田间苗情等文档和图片资料。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四)强化项目资金管理。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项目工作开展。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适时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实效。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及时将创建方案、考核、总结等文档、照片资料和资金使用台账归档立案,装订成册,以备查阅。

  (五)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标牌样式(附件5),统一树立标识标牌,明确体现创建作物、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项目完成后及时对照绩效目标和项目要求形成总结材料正式行文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宁化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宁化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3.2023年宁化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区建设情况表

  4.2023年宁化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项目绩效目标表

  5.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片标牌(参考样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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