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0-0100-2022-00012
- 备注/文号: 河委〔2022〕1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0
现将《河龙乡2022年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龙乡委员会
河龙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河龙乡2022年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巩固深化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的成效,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切实打好防诈骗、反诈骗人民战争,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要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能力,强化“党政同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整治格局,在严打严惩、精准宣防、预警提示、“断卡”行动、“断流”行动、滞留缅北涉诈窝点高危重点人员逼劝返工作及国家反诈中心APP推广上下功夫,实现警情数断崖式下降、人民群众财产及时挽损、输出犯罪明显下降、破案数明显上升、嫌疑人抓获数明显上升、输出打击明显上升“三降三升”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防范宣传
1.把防范宣传贯穿始终,以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乡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推行宣传“13713”模式,使全乡反诈工作呈现目标化、阵地化、类型化、方式化、渠道化、创新化的“六化”形态,规定动作与自选项目并用,新闻媒体与部门自媒体宣传并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在认识层面逐渐形成“不被骗、不参骗、反诈骗”的意识,在深度上、力度上、广度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诈骗防范的能力。乡反诈办每季度开展一次反诈踩街活动,同时深入开展进村、进企业、进校园的线下活动和依托美篇,乡、村、组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媒体,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反诈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乡反诈办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反诈办、反诈联席办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加强电商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电商企业法律意识,防止电商企业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应急办(安监站)
3.司法所人员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乡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防诈知识讲座,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司法所,乡团委、妇联
4.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派出所将各村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梳理,制作悬赏公告,张贴在每个村的公示栏上。
责任单位:派出所
5.设立奖励举报经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责任单位:乡反诈办、反诈联席办成员单位
(二)强化打击治理
1.派出所在县公安局反诈专班帮助下,牢固树立“立足本地打全国”的侦查思路,以扫黑模式打电诈,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配合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有犯罪的比例、出境犯罪和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派出所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派出所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斩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源头,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信用社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账、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责任单位:电信网点、广电站、信用社
3.以“除恶”、“打伞”、“抓蛇”、“治乱”为主攻方向,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深挖彻查“保护伞”,揪出骨干,查处一批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为“卡商”“卡贩”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业“内鬼”,扩大打击成果,始终保持严打电信诈骗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乡纪委,派出所
(三)完善管控机制
1.严控辖区涉诈警情和群众损失,对省市、县反诈中心下发的预警劝阻人员要进行见面跟踪,防止群众上当受骗。社区、村居要定期开展“扫楼”行动,地毯式摸排辖区可能存在的涉诈窝点和潜在的受骗群体,及时掌握情况供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年内,全乡涉诈警情下降20%,群众损失数下降30%,各平安建设单位应严防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当受骗或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管住自己人、守住自家门,该项工作已纳入各单位平安建设量化考评。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单位:派出所,乡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2.对国务院联席办通报的缅甸等10国涉诈窝点高危重点人员实行“四包一”机制(即:一名挂点领导,一名派出所民警,一名乡镇干部,一名村居干部),做到上门劝返常态化,讲明政策方针,采取内部攻破的形式,发动、鼓励家人朋友等人群做到精准劝返。年内,缅北涉诈窝点重点高危人员核减率需达90%;对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涉缅人员,在国内的要当周核减、境外经商的15天内核减、境外排队的要2天一报排队情况、失联人员要加大研判力度,杜绝出现人员入境未掌握导致战果流失的情况发生。充分利用春节团圆的有力时机,对全县16至45周岁户籍人口进行摸排,全面过筛境内人员、出境人员、疑似偷渡缅北参与电诈人员和失联人员情况,确保在国务院联席办下发新名单前已掌握人员去向,及时开展逼劝返工作。同时,对境外回国人员的管控要跟踪到位,防止该类人员将境外技术带入我乡辖区,通过架设网络设备为境外窝点提供网络服务。
牵头单位:乡反诈办
责任单位:乡反诈办、反诈联席办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3.落实涉诈重点高危人员采集管控工作,对国务院联席办下发和本地自主摸排的涉诈前科(重点)人员和高危人员,除有明确证据证明不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外,一律要求纳入管控并签订管控责任状,通知其到公安机关采集指纹、DNA、声纹、虹膜以及手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人员管控要落实一月一见面机制,可采取“云见面”、发送共享位置等方式,确保人员管控到位。对于仍然滞留境外的出境作案高危人员,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要逐人入户走访调查,明确出境国家、出境事由。二是本人及其亲属不能就其在境外生活、工作等情况作出合理解释并出具相关证明的,要求亲属劝返;三是要求亲属签署《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
责任单位:乡反诈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4.推行“派出所+乡、村居、亲朋”的追劝逃模式。派出所要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基础研判,力争抓获更多电信诈骗在逃人员,有力的震慑敢铤而走险参与电信诈骗的人员;乡在“N”的作用要持续发力,及时对在逃人员家属进行政策传导,尽可能让更多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责任单位:派出所,乡反诈办,各村(社区)
5.全面推动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注册和运营号关注工作,全力营造“全民反诈、处处提醒、家家参与、人人行动”的反诈宣传氛围,将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注册和运营号关注工作作为守住老百姓“钱袋子”的一项重要抓手。第一季度推广注册率不低于乡常住人口的50%,第二季度为60%,第三季度为70%,第四季度为80%;单位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注册率需达到100%。
责任单位:乡反诈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作用,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合力,特别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宣传,落实巡查。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短视频、村村响等,加大反诈宣传,提高群众防诈意识;要定期组织网络员、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山地、工棚、外地籍人员居住地以及网络工作室巡查排查,严防出现诈骗窝点。
(三)加强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压缩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滋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健全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制度,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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