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22-01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 宁卫〔2022〕3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8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45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营医院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2〕496
号)要求,结合“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及我县实际,我局决定从2022年4月起,在全县开展为期1年的民营医院专项巡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民营医院端正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省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巡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见附件1)。
三、组织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巡查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东香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余创新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
邱小强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陈连华 县卫健局中医与科技教育股股长
杨旺根 县卫健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负责人
成 员:阴建斌 县卫健局医政股科员
方 俊 县卫健局中医与科技教育股科员
胡燕妮 县卫健局基层卫生与妇幼股科员
黄泽鑫 县卫健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股科员
巡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医政股、政策法规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医政股、政策法规与监督股负责人杨旺根兼任,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总结全县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工作情况。设立县级民营医院巡查线索收集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对照巡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加强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四、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4个方面15条:
(一)医院规范设置情况
1.医院命名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调取医疗机构注册系统信息。
检查对象: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医院网站和医院悬挂的标牌。
具体项目:(1)医院名称是否符合规定;(2)医院使用的标识名称、宣传名称与执业证书登记名称是否一致。
2.医院诊疗科目设置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调取医疗机构注册系统信息。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
具体项目:(1)医院实际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2)医院实际开设诊疗科目与登记科目是否一致;(3)是否存在对外出租科室的情形。
3.医院设备设施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线索追踪。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
具体项目:(1)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医院是否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相关设备是否可用。
(二)医院规范执业情况
4.人员资质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调取医务人员注册系统信息、线索追踪。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
具体项目:抽查所有在职医务人员档案,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挂证、人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5.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病历核查、线索追踪、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病历资料、管理材料、技术目录、收费项目。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并按要求备案;(2)医院是否开展或变相开展禁止类技术的临床应用;(3)医院是否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4)医院是否违规开展孕妇外周胎儿游离 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5)医院是否组织或参与实施非法采供卵等行为。
6.药品器械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医院内部科室、药房、病历资料、收费项目、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2)抽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假药、劣药;(3)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7.服务行为
巡查方式: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门诊、病历资料、收费项目、技术目录、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存在以虚假诊断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2)医院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3)医院是否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巧立名目、虚构项目等情形;(4)医院服务项目名称与实际开展服务是否一致;(5)医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问题;(6)病历书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三)医院运行管理情况。
8.制度建设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病历核查。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处方材料、病历资料。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2)医院是否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医师技术档案;(3)医院是否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
9.医院感染管理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相关科室或部门。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按规定设立或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2)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要求;(3)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规范。
10.院务公开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
检查对象:院务公开材料。
具体项目:(1)院务公开材料是否包括医院基本情况、服务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2)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可见。
11.互联网诊疗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资料审查。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互联网医院系统。
具体项目:(1)互联网医院是否与所在地省级监管平台进行对接;(2)是否实施了第三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是否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实名认证;(4)互联网诊疗活动是否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12.宣传行为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资料审查、线索追踪。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医院网站(含公众号、微博、APP等,下同)。
具体项目:(1)医院在各种报刊、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墙体、喷绘、广告牌、宣传单等媒介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2)医院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13.行风建设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按照《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九项准则》建立院内行风管理制度;(2)是否存在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3)医院是否建立投诉接待制度并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四)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
14.预检分诊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员工访谈。
检查对象:预检分诊台。
具体项目:(1)预检分诊处是否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就诊病人戴口罩、一米线、验码、测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对发热病人询问现病史、旅居史、接触史,并做好登记工作;(2)抽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15.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员工访谈、患者访谈。
检查对象:发热门诊、门诊、内部科室、医院管理部门。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存在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情形;(2)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规范使用防护装备;(3)消毒用品是否按需求配备到指定位置;(4)就医患者是否存在扎堆聚集现象;(5)住院患者是否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住院;(6)陪护人员是否相对固定、进行核酸筛查、不随意进出病房;(7)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等;(8)医院诊室和病房是否开窗通风或设有新风系统,是否设置缓冲病房;(9)医院是否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4月-5月)
结合“民营医院管理年”和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等工作明确巡查工作安排,规划部署辖区内专项巡查行动工作,设立民营医院巡查线索收集平台、邮箱或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7月)
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对照巡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即知即改,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至我局医政股。对自查发现严重问题且无法解决的,要主动歇业整改或向我局提出注销机构申请。
(三)实地巡查阶段(2022年8月-11月)
组建巡查工作组,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线索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按照“谁发证、谁巡查”的原则,实现辖区内所有民营医院专项巡查全覆盖,特别是结合群众举报线索进行专项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我县的巡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2月)
对辖区巡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巡查发现的典型案例,提炼巡查工作经验,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市卫健委报送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民营医院巡查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巡查行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专项巡查行动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聚焦突出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要对照巡查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面加强院内管理并开展自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风险隐患。
(三)严肃巡查纪律,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对巡查工作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加强巡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
(四)做好经验总结,探索长效机制。完善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巡查工作分析民营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巡查工作和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
宁化县民营医院巡查线索收集邮箱:nhwsjyzg@163.com
附件:1.宁化县民营医疗机构名单
2.民营医院巡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3.宁化县民营医疗机构巡查项目表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 28 日
附件1
宁化县民营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院等级 |
巡查时间 |
备注 |
1 |
宁化福宁医院 |
未定级 |
202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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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化同欣医院 |
未定级 |
202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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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化国德医院 |
未定级 |
2022年9月 |
|
4 |
宁化大生精神病医院 |
未定级 |
202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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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民营医院巡查处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巡查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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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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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已巡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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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违规和行政处理情况(按医院数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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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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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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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科目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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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违规和处理情况(按人员数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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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
护士 |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
非卫生技术人员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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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暂停营业 |
吊销科目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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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暂停营业 |
吊销科目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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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暂停营业 |
吊销科目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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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暂停营业 |
吊销科目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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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暂停营业 |
吊销科目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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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线索征集和处理情况(按线索条数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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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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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线索 |
已处理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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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宁化县民营医疗机构巡查项目表
医疗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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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巡查内容 |
巡查方式 |
核查内容 |
发现问题 |
备注 |
医院规范设置情况 |
医院命名 |
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调取医疗机构注册系统信息。 |
(1) 医院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2) (2)医院使用的标识名称、宣传名称与执业证书登记名称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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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疗科目设置 |
实地查看、调取医疗机构注册系统信息 |
(1)医院实际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2)医院实际开设诊疗科目与登记科目是否一致; (3)是否存在对外出租科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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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设施 |
实地查看、线索追踪 |
(1)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医院是否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相关设备是否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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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范执业情况 |
人员资质 |
实地查看、资料审查、调取医务人员注册系统信息、线索追踪 |
抽查不低于50人或不少于50%的在职医务人员档案,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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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
资料审查、病历核查、线索追踪、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
(1)医院是否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并按要求备案; (2)医院是否开展或变相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 (3)医院是否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 (4)医院是否违规开展孕妇外周胎儿游离 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5)医院是否组织或参与实施非法采供卵、代孕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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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器械 |
实地查看、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网络检索。 |
(1)医院是否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2)抽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假药、劣药; (3)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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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为 |
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
(1)医院是否存在以虚假诊断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医院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3)医院是否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巧立名目、虚构项目等情形; (4)医院服务项目名称与实际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5)医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问题; (6)病历书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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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运行管理情况 |
制度建设 |
资料审查、病历核查 |
(1)医院是否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 (2)医院是否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医师技术档案; (3)医院是否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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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 |
实地查看、资料审查 |
(1)医院是否按规定设立或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2)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要求; (3)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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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
实地查看 |
(1)院务公开材料是否包括医院基本情况、服务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 (2)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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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诊疗 |
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资料审查 |
(1)互联网医院是否与所在地省级监管平台进行对接; (2)是否实施了第三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3)是否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实名认证; (4)互联网诊疗活动是否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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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行为 |
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资料审查、线索追踪 |
(1)医院在各种报刊、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墙体、喷绘、广告牌、宣传单等媒介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 (2)医院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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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 |
资料审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 |
(1)医院是否按照《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九项准则》建立院内行风管理制度; (2)是否存在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 (3)医院是否建立投诉接待制度并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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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 |
发热门诊设置 |
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员工访谈 |
(1)发热门诊是否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 (2)发热门诊是否具备独立完成发热患者检验检测的条件; (3)抽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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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
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员工访谈、患者访谈 |
(1)医院是否存在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情形; (2)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规范使用防护装备; (3)消毒用品是否按需求配备到指定位置; (4)就医患者是否存在扎堆聚集现象; (5)住院患者是否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住院; (6)陪护人员是否相对固定、进行核酸筛查、不随意进出病房; (7)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等; (8)医院诊窒和病房是否开窗通风或设有新风系统,是否设置缓冲病房; (9)医院是否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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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评价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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