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0-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宁司〔2022〕1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和《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明司综〔2022〕11号)要求,就做好2022年度我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县各级已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确认公告的行政执法机关中,拟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在岗在职、尚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不含行政执法机关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执法辅助人员)。
根据《中共宁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宁委法〔2021〕6号)规定:“行政执法单位50周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年度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二、考试范围
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只组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其它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由市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需要确定。
(一)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范围
1.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
(二)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范围
赋予乡镇、街道477项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范围
具体考试范围,待省司法厅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及组织形式
(一)考试时间
1.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拟于2022年7月9日在三明举行。
2.考试分上、下午两场进行,上午举行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下午举行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及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二)考试形式
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采用纸质考方式,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60分合格。
(三)组卷
1.综合法律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均由省司法厅负责提供并组卷。
2.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题由赋予乡镇、街道的477项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省级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由省司法厅组建题库并组卷。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司法厅通过竞价方式购买机读阅卷服务的方式进行,评卷工作完成后,考试成绩由省司法厅统一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考试人员资格审核
参考人员应当由所在的行政执法机关统一报名参加。各执法部门下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参考人员以主管部门名义报名;省、市垂管部门的参考人员以市管部门名义报名。
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考生信息真实性负责,汇总形成报名人员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审核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和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1、附件3),于5月7日之前报送至宁化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与备案审查股。
各单位报送汇总表(Excel格式)时,还应一并报送参考人员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数码照片(宽413像素×高626像素,正面免冠,背景透明(不是白色),着制服或正装,大小50K左右),照片以单位+参考人员的形式命名,如“宁化县司法局张三”。
参考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经本单位确认盖章的汇总表及照片的,报考人员无法参加考试。
(二)强化疫情防控
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会议、会展及考试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40号)要求,2022年6月下旬起,报考人员尽量不要离开三明市,并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明人员接触,减少外出,不聚餐少聚集。报考人员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具体健康状况监测、健康承诺签订、健康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考务费用统一由财政承担,不另行向考生收取。本次考试不安排统一住宿,考生因参加考试产生的住宿、交通费用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二)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做好下属事业单位、派出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省、市垂管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系统内的考试组织工作。
(三)为做好考试组织及考生资格审核等考务工作,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考务相关工作并于4月18日之前报送《考试工作联络员表》(附件4)。请各行政执法机关联络员于4月18日前加入“2022年宁化县执法考试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5),汇总表电子版、照片、考试工作联络员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752117237@qq.com。同时应将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宁化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与备案审查股(原城市规划与建设展览馆9楼)。
联系人:张族庭,联系电话:6820581、18250572107。
附件:1.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2.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3.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4.考试工作联络员表
宁化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姓名 |
所属 主体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手机号码(11位)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职级 (公务员) |
民族 |
编制性质 |
最高学历 |
学历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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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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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为Excel格式表格。
2.所属主体,是指报考人员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全称。
3.“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得留空格。“出生年月”格式应统一,如“1976年1月”。
4.职级(公务员职务级别: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科员级,办事员级,未定职公务员)。
5.编制性质:按编制类别填写。
附件2
司法行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姓名 |
所属 主体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手机号码(11位)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职级 (公务员) |
民族 |
编制性质 |
最高学历 |
学历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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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为Excel格式表格。
2.所属主体,是指报考人员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全称。
3.“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得留空格。“出生年月”格式应统一,如“1976年1月”。
4.职级(公务员职务级别: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科员级,办事员级,未定职公务员)。
5.编制性质:按编制类别填写。
附件3
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姓名 |
所属 主体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手机号码(11位)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职级 (公务员) |
民族 |
编制性质 |
最高学历 |
学历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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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为Excel格式表格。
2.所属主体,是指报考人员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全称。
3.“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得留空格。“出生年月”格式应统一,如“1976年1月”。
4.职级(公务员职务级别: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科员级,办事员级,未定职公务员)。
5.编制性质:按编制类别填写。
附件4
考试工作联络员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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