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0-01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 河委〔2021〕14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黎雨晨同志任乡村振兴办主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韬同志任乡应急管理办主任、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客家小吃办主任;
李肇锋同志任乡企业站站长、项目办主任、乡残联理事长;
伊年柏同志任乡农技站、农机站站长;
刘桂香同志任乡电商办主任;
王珠珠同志任乡妇联主席;
刘 韵同志任乡文化站站长;
罗誉泉同志任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孙娟娟同志任乡文明办负责人;
伊宏秀同志任乡农村建设综合管理队负责人;
曾仁杰同志不再担任乡农技站站长职务;
刘文亮同志不再担任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谌 蕾同志不再担任乡文明办主任职务;
黎雨晨同志不再担任乡农机站站长职务;
张 韬同志不再担任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安监办主任、振兴办主任、农村建设综合管理队负责人职务;
刘桂香同志不再担任乡企业站站长、项目办主任职务;
李肇锋同志不再担任乡文化站站长、电商办主任职务;
张肇宗同志不再担任乡残联理事长职务;
伊宏秀同志不再担任乡妇联主席职务;
彭 媛同志不再担任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客家小吃办主任职务。
中共河龙乡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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