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1-0100-2021-00016
- 备注/文号: 安政文〔2021〕2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镇全体干部职工、镇直各部门:
为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雷厉风行、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干部工作实际,建立《安远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全体干部严格执行。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安远镇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镇制度建设,根据《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宁委办〔2014〕72号)、《宁化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政办〔2015〕13号)和《宁化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财〔2015〕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原则上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全体镇干部职工例会,每周二、周四晚上7:00召开夜学课堂,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日常工作。若党政主要领导因事未参加会议,则由其他领导轮流主持。开会前,主持会议领导需收集其他班子成员本周工作安排部署,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改期的,由党政办另行通知。
(二)会议制度。与会人员(含副职领导)应准时出席各类会议(含夜学课堂),严格按照座位牌就坐,因事请假的需按以下程序报批:副职领导因公(私)需要请假的,报书记批准并告知镇长及党政办;干部、职工因公事需要请假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备党政办;因私事请假的,报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备党政办。若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以缺席论处。每缺席一次,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0元。会议期间,手机应关机或设成静音模式,在会议室内严禁吸烟。每次会议结束后,党政办要将会议点名册交镇纪委保存,镇纪委负责在每月底将本月会议考勤情况登记汇总后,交党政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根据出勤情况按规定扣款。镇纪委负责对各项会议期间布置工作进度实时跟进,镇效能办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按期督查通报。
(三)请假制度。请假前,请假人须填写安远镇工作人员请假审批单(附件1)并按以下程序报批:副科以上领导请假需书记批准并告知镇长;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需书记批准并告知镇长;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不含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书记批准并告知镇长。非特殊情况不得采取电话或口头形式请假,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事后应补办书面请假手续,严禁先离岗再请假。批假后,请假人要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后方可离岗。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每日扣款100元。当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除扣罚相应款项外,予以效能告诫;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上级规定严肃处理。请事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10天(不含双休日),婚假、产假等按文件规定办理。机关干部需参加县级以上会议的,党政办需将会议通知以短信方式通报书记、镇长。
(四)考勤制度。周一至周五早上、下午按规定时间组织签到(退),夏令时签到时间为:7:50-8:10、2:50-3:10;签退时间为11:50-12:10、5:50-6:10;冬令时签到时间为:7:50-8:10、2:20-2:40;签退时间为11:50-12:10、5:20-5:40,签到(退)地点在政府大堂,党政办负责按时组织签到(退),并于每周一通报上周签到(退)情况。因公外出(含下村)不能按时签到(退)的,须在事后填写安远镇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审批单(附件2)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否则按缺勤论处,缺勤一次扣罚50元。审批程序如下:副科以上领导外出办事需向党政主要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填写好审批单由分管领导批准;普通干部、职工外出办事需填写好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好的审批单统一交党政办保存,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镇纪委负责对签到(退)、外出办事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检查,镇效能办将每月签到(退)、外出办事情况登记汇总,纳入年度应休未休考核内容,并与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五)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由党政办进行安排,党政主要领导带班、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听、记录、公务处理、机关大院安全保卫、来客来访接待等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附件1:安远镇政府干部、职工请假审批单
附件2:安远镇政府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审批单
附件1:
安远镇政府干部、职工请假审批单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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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
请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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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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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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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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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报备其他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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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假人需认真执行请假手续,并报相关负责人和领导审批。
2.请假后,请假条交党政办统一存档。
3.未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视为旷工处理。
附件2:
安远镇政府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审批单
NO.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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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
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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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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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1、部门负责人意见:
2、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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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镇政府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审批单
NO.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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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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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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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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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1、部门负责人意见:
2、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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