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0-12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8
域断面水质提升重点任务攻坚方案。
一、攻坚目标
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并长期稳定。
二、攻坚时间
5月1日至5月30日
三、攻坚任务及措施
(一)养殖污染整治
1.各村要加快规模以下生猪养殖清栏整治,对养殖污水要采取截留处理,杜绝流入河道,逐步削减畜禽养殖污染物。
责任领导:各挂村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
2.每天至少两次以上对鳗鱼养殖场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加密夜间巡查频次,不定期巡查排污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尾水排放等情况,实时掌握养殖企业用水量和尾水排放情况。
责任领导:邱春子
责任部门:环保办、畜牧水产站、水利工作站、谢新村
3.督促鳗鱼养殖场业主完成污水渗漏点水处理,及时清理氧化塘周边杂草及过剩的狐尾藻,并做好尾水处理,规范运行环保设施及监测设备。
责任领导:邱春子
责任部门:环保办、谢新村
4.每周对鳗鱼养殖场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进行水质检测,强化联动执法,发现违法线索及时联系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处理,严防超环评养殖及偷排漏排。
责任领导:江武耀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水产站、水利站、环保办
5.要严格检查鳗鱼等水产养殖企业养殖、用药等台账,督促库区养殖业主降低养殖密度、减少饲料用量,改善灌溉用水水质。
责任领导:邱春子
责任部门:畜牧水产站
6.联系县水利局从严核准取用水量,排查私接取水管,尤其是严控地下水取用,强化鳗鱼养殖用水刚性约束,强化取用水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取水行为。
责任领导:马骏
责任部门:水利工作站
7.要加快对规上养殖场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控超环评养殖,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偷排、漏排和超标准排放。
责任领导:江武耀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水产站、环保办
8.开展生猪私屠乱宰、检验检疫、肉品流通等环节联合执法。
责任领导:张海宏、江武耀、陈俊文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畜牧水产站、湖村市场监管所
9.各村要督促辖区内各水产养殖业控好尾水排放,要加强牛、羊等畜禽养殖场污染排放巡查,杜绝养殖污水直排入河。
责任领导:各挂村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
(二)农村生活污水整治
1.要加大集镇河道两边入河排污口摸排,加强对集镇排污口的溯源分析,增设污水收集管道、三格化粪池等处理设施。
责任领导:曾其明、马骏
责任部门:村建站、环保办、水利工作站、泉上村
2.对朱家溪氧化塘进行改造,种植水生作物,加强水质处理,加强对各村人工湿地运维管护力度。
责任领导:邱春子
责任部门:环保办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督促运维公司加大对集镇污水处理站的运维力度,加大对污水管网巡查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跑冒滴漏”、雨污混流现象,每三天开展一次检查、抽样,攻坚期内出水总磷控制在0.1mg/L以内。
责任领导:曾其明
责任部门:村建站
5.积极对接住建、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协助策划项目,提高集镇、农村污水收集率,并逐步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领导:邱春子、曾其明、马骏
责任部门:村建站、环保办、水利工作站
6.水质监测点上游各村要通过建设三格化粪池、增设氧化塘等方式,有效改善各入河排污口水质。
责任领导:邱春子、伍皓伟、马骏、杨继华
责任部门:环保办、谢新村、联群村、黄新村
(三)河道环境卫生整治
1.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对镇区内河道进行清淤,清理河道中堆积的淤泥及植物,解决河道中淤积的氨氮、总磷元素对水质的影响。
责任领导:马骏
责任部门:水利工作站
2.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督促第三方对河道进行每日巡查,组织河道专管员对河道及两岸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不允许出现死猪、死鸡等水体感观恶臭问题或其他影响水质的问题。
责任领导:马骏
责任部门:河长办
3.各村负责对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梳理,及时组织清理河岸垃圾堆放点垃圾及其他河道内垃圾。
责任领导:马 骏、各挂村领导
责任部门:河长办、水利站、环保办、各村
4.朱家溪、谢新溪等沿线渠道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清除垃圾、杂草、淤泥。
责任领导:曾其明
责任部门:泉上村
(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1.各村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河道沿线垃圾集中堆放处、污水“黑坑”要及时清理,减少垃圾入河影响水质的情况
责任领导:各挂村领导
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各村
2.水质监测点上游村要对河道、渠道边的鸡鸭养殖点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责任领导:邱春子、曾其明、马骏、伍皓伟、杨继华
责任部门:谢新村、泉上村、联群村、罗李村、黄新村
3.要督促城管大队及各村加大收集频次,确保所有垃圾能及时收集处置、转运,无乱堆乱放、及时清理,保证集镇及村庄面貌整洁卫生。
责任领导:曾其明
责任部门:村建站
(五)山林改造区域山体水土流失治理
加强巡山检查,督促山林改造区域业主及时进行补种,并建设挡土坝等防护工程,避免雨水冲刷山体,导致河水浑浊。
责任领导:曾其明
责任部门:林业站
(六)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引导群众合理控制农药用量,严禁使用高残、高毒农药,沿河两岸水稻田和烟田增设防虫灯、农药化肥回收点,逐步减少农药用量,大力提高农民回收农膜、农药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领导:邱春子
责任部门:农技站
2.指导烟农做好烟叶管理,引导合理施肥,加大薄膜回收力度,杜绝沿河、沿渠道堆放薄膜期,减轻烟叶种植面源污染。
责任领导:曾其明
责任部门:烟草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攻坚专班,督促指导各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分工合作,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会商、联合检查,促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对接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实施污水厂提升及管网延伸、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生态沟渠等建设项目。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攻坚行动的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各村书记对攻坚行动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三)强化协调推进。镇环保办负责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每周按要求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推进会,由各牵头领导报告进展情况。对攻坚行动不重视、不认真的,多次通报无进展或进展缓慢的由镇纪委将进行约谈问责,直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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