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30-12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将《泉上镇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泉上镇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根据《三明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宁化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全镇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巩固前两轮督察整改成效,扎实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3个方面8项任务清单的整改,确保有序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达98%以上;泉湖溪等主要流域水质达到国家、省上考核要求并持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优质水占比稳中有进,生态质量指数持续向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园区建设扎实推进,生态产业化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更加拓展,建设美丽泉上篇章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深入。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贯穿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一是严控“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和分类处置,加强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控制、产能置换、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等要求,防止“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落后产能反弹回潮。坚决取缔辖区内如使用废旧玻璃通过陶土坩埚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生产玻璃纤维丝等违规问题,淘汰落后产能,规范项目落地。二是加快绿色转型,推进减污降碳。实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行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积极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扎实开展有色金属采选加工行业、城乡建设领域等重点行业碳达峰,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积极落实《福建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守好泉上的绿水青山。一是守好蓝天。严格管控辖区秸秆等焚烧,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燃煤锅炉整治,控制新建燃煤锅炉,推进臭氧和PM2.5、PM10协同控制。二是守护碧水。全面推进泉湖溪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深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推动镇区雨污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完善,消除镇区污水直排、漏排、混排、溢流问题,着力提升镇区河道水体水质。三是守住净土。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受受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开展工业固废(危废)和医疗废物排查整治,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效;加快“无废细胞”创建。
(三)不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治理短板。聚焦镇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短板,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让镇村洁净、水源安全。一是补齐城乡生活污水设施短板。扎实开展集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污水厂扩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网病害修复、雨污分流改造,稳步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强化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正常运行率、处理率。二是补齐镇村生活垃圾处置短板。完善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在镇、村垃圾应收尽收,配齐垃圾箱(桶)和垃圾运输车辆,及时转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增加乡村保洁员名额和适当提高经济待遇,提升改造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能力。三是补齐饮用水源保护设施短板。依法依规科学开展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完善边界的地理界标和警示、宣传牌等标识设置,强化水源地保护排查整治,及时预警苗头,整改存在问题,保障水源安全。
三、组织保障
健全领导责任推进整改工作机制,责任镇领导常态化一线检查、一线督办、一线解难、一线落实“四个一”推进整改,以上率下带动全镇各级领导干部领责担责。党政办公室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环保办组织清单化调度,常态化采取调度、通报等措施,会同镇有关站所落实部门会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镇牵头站所负责镇领导包案整改具体日常工作,认真推进落实整改任务清单,强化跟踪调度、督促督办、指导帮扶,牵头实施整改验收销号、整改情况“回头看”和成果巩固,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各整改实施主体每月25日前,将所涉及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送相应镇牵头站所;镇牵头站所要在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梳理分析形成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责任镇领导,抄送环保办,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同时,请镇牵头站所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牵头负责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案整改工作情况一并列入)书面报送环保办。
附件:泉上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泉上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1.一些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底线和忧患意识不够强。
责任镇领导:王克华、张显恩、邱春子
镇整改验收牵头站所(同时为此项整改任务的镇牵头站所,下同):党政办公室、环保办
整改实施主体:党政办公室、环保办,镇有关站所,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社会高度共识,各站所各村居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弱项和问题差距,精准高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快建设美丽泉上,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镇党委和镇政府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一以贯之抓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红色领航、生态领向、产业领跑、改革领先,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主要领导同志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新理论成果,带头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带头一线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重大突出问题。全镇各支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有关站所全面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和职能职责,全面检视梳理,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弱项、问题差距,教育引导广大干部防止和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强化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不断提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使命担当。
(3)环保办进一步发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作用,持续排查梳理、分析研判各村(居)、各领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及时精准发现问题和差距,采取交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各村(居)要立足本地实际,针对国家、省、市、县通报问题,采取有效方式,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把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镇村两级领导包案整改机制,以上率下带动全县领导干部履职担责,一抓到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压紧压实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有关站所主要负责人责任,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5)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优化全县空气、地表水、生态质量。
(6)把改革的思维、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方法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深入剖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产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政策、制度、管理等制度体系,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等机制,推出更多泉上改革经验成果,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前头、做示范。
2.有的地方和站所对新发展理念抓落实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统筹发展和保护还有差距。
责任镇领导:王克华、张显恩、邱春子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环保办
整改实施主体:党政办公室、环保办,镇有关站所,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协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蕴更加厚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发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指挥棒作用,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2)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动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双下降”。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持续壮大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
(3)全面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福建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明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宁化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镇有关站所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必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不断建立完善各行业、各领域、各系统相关政策制度体系,一项任务一项任务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整改。
(4)配合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5)健全完善信访件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监督抽查闭环机制,落实部门分工,强化属地责任,抓好抓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涉及我县的6件信访件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6)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镇有关站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环保办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其他站所依法履行好本领域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定职责,运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综治办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镇执法大队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统筹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3.一些地方统筹森林资源开发和保护不够。有的地方毁林造地、种茶时有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审计报告指出,近年来三明市未办理用林审批手续,违规占用林地实施69个耕地补充项目,涉及面积266.24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99亩。
责任镇领导:曾其明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林业站
整改实施主体:林业站、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占用林地、破坏生态公益林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健全长效执法监管机制,违法违规毁林造地、种茶、上项目等行为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对排查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林业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局加强督促指导。
(2)自然资源所会同林业站落实《关于规范林地管理禁止在林地管理范围开垦耕地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64号)及省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科学开展补充耕地和耕地恢复工作,督促各地防止在林地管理范围内违规开垦耕地、毁林造地,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3)林业站督促指导各村严格落实林长制,把违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重点考核内容;协同派出所督促指导“林长+警长”五联合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4)林业站督促指导各村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或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多发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守好林业生态防线和安全底线。
二、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
4.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存在短板。
责任镇领导:邱春子、曾其明、马骏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环保办
整改实施主体:环保办,水利工作站(河长办)、村建站、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城管大队,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加快补齐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乡镇集镇污水站的提标改造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畜禽和淡水养殖污染治理等短板。2025年,主要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于2023年,达标率100%,争创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持续提升
整改措施:
(1)环保办会同水利工作站(河长办)督促指导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溯源排查,并完成70%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2)畜牧水产站督促指导各养殖企业2024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发酵、固体粪污堆肥、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提升”;会同环保办督促指导严格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要求,全过程削减畜禽粪污产生量,整体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水平,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3)农技站会同环保办督促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养殖布局,持续巩固淡水养殖污染治理特别是鳗鱼、牛蛙等养殖业污染整治成果,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尾水达标排放。
(4)水利工作站(河长办)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存在短板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健全完善河湖巡查、保洁等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5.畜禽和淡水养殖污染治理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存在畜禽粪污储存能力不足、还田不规范等问题。2022年以来,三明宁化肖家、宁德福安洪口等7个国控断面因汛期污染强度大被通报,经核查主要原因是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到位。个别地方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力,基础数据填报弄虚作假,随机抽查泉州市台投区5家生猪养殖场,实际养殖规模和消纳土地面积与上报情况明显不符。
责任镇领导:邱春子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畜牧水产站
整改实施主体:畜牧水产站、环保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一是规范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畜禽养殖液体粪污贮存发酵、固体粪污堆肥、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三提升”,尾水达标排放;三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填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
整改措施:
(1)畜牧水产站全面摸排核实全镇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储存设施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根据《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和《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等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场液体粪污贮存发酵、固体粪污堆肥、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提升”,力争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强化粪污处理日常运行监管,巩固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化水平,实现直接外排废水或者资源化利用的消纳地外排尾水达标排放。
(2)环保办会同畜牧水产站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配套设施不合格、未正常运行,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废水或消纳地尾水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或粪肥超量施用造成环境污染等情形的,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3)按照《三明市汛期污染防控指南》要求,做好“汛期排查整治、汛中联防联控、汛后总结提升”,落实汛期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实时监控肖家断面上游重要支流断面水质,加快实施泉湖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等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环境效益。
(4)畜牧水产站会同环保办组织对乡镇交接断面上游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情况排查,2024年6月底前制定“一场一策”,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后评估“一场一策”整改工作,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治。根据摸排情况,宁化肖家国控断面范围内粪污治理不到位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达标排放模式的由环保办负责督促整改,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由畜牧水产站负责督促整改。
(4)畜牧水产站开展全镇生猪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填报大排查并完成核实,确保直联直报系统数据真实准确。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工作,统一印发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台账,提高信息填报科学性准确性,从严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6.鳗鱼为福建传统淡水养殖品种,对水质要求高且取排水量大,全省923家养鳗场大部分分布在闽江流域的福州、三明和南平。2022年以来,省有关部门要求养殖企业完善尾水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根据省有关部门监测,一些养殖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2023年全省监测728家次养鳗场,超标144家次,其中福州市尤为突出,监测329家次,超标114家次。淡水网箱养殖对闽江水口水库水质造成影响,库区的古田黄田断面和闽清雄江断面水质2020年以来屡有超标,个别月份甚至降为Ⅴ类。
责任镇领导:邱春子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畜牧水产站
整改实施主体:畜牧水产站、环保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巩固提升鳗鱼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在产鳗鱼养殖场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4年底前
整改措施:
(1)畜牧水产站负责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对鳗鱼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巩固鳗鱼养殖业污染整治成果,推动鳗鱼养殖业绿色发展。
(2)畜牧水产站负责督促指导乡(镇)严格落实《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3年修编)》,优化水产养殖业发展结构和布局,避免无序扩张和生态破坏,从源头规范淡水养殖业发展。
(3)环保办加强鳗鱼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7.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
责任镇领导:邱春子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环保办
整改实施主体:环保办,自然资源所、农技站、村建站、水利工作站(河长办)、林业站,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严管严控水源保护区内开发活动,有效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2024年、2025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力争2025年优质水比例达90%以上。
整改时限:2025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环保办会同农技站组织开展水源保护区内农药使用问题专项检查,会同自然资源所、村建站、水利工作站(河长办)组织全面开展辖区内乡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农技站、林业站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进行科学种植,落实省上禁止使用农药有关要求,控制化肥等面源污染。
(3)环保办加强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严格依法科学规范划定和调整水源保护区,不断完善水源保护区边界的地理界标和警示、宣传牌等标识设置,加强水质自动站和视频监控运维管理,对水质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持续组织开展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问题排查并向属地移交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4)自然资源所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图斑移交并共享给相关单位。
(5)环保办、水利工作站(河长办)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管护属地主体责任,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一些领域突出问题
8.一些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比较突出。
责任镇领导:曾其明
镇整改验收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
整改实施主体: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环保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全镇以土地平整、生态修复之名非法采矿问题,推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效落实。
整改时限:2027年底前
整改措施:
(1)落实《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泉上镇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本县2018年以来涉及场地平整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等,依法依规处置存在的问题,2024年底前完成。加大打非查处力度,防止国家矿产资源流失和破坏。
(2)自然资源所严格落实《福建省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的通知》,依托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平台,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监管,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头看”,督促矿山企业每年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进行严格遵守“绿色开采”以及“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利用无人机、GNSS等技术,对矿山进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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