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41-12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 安政文〔2023〕18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远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15
关于鳗鱼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宁化县纪委监委:
2023年4月25日,我镇收到贵单位《工作提示函》,指出我镇关于鳗鱼养殖环保方面虽已制定防控举措并建立一企一档及问题台账,但日常巡查质量不好,防控举措实际效果未达到预期的问题。现将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巡查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镇环保办、农技站、水利工作站、畜牧水场站等部门的日常联合巡查机制,采用“三不定”方式,对辖区的2家鳗鱼养殖厂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随机抽查。明确村级属地责任,要求鳗鱼养殖厂所在村指定专人开展巡查。重点察看药剂采购和使用、环保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监测、取用水的情况。整改期间,我镇共开展巡查40次,对发现的尾水氧化塘渗漏问题已责成企业立即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我镇于5月4日约谈了2家养殖厂负责人,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晟隆企业共完成4项整改;江氏鳗业公司4项整改完成3项,该企业目前正对空栏处相关设施进行完善,我镇将对完善项目和进度进行持续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干湿分离设施、厂内管网测绘备案和无用管网清拆、提升尾水回利率减少用水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委派环保干部参加县环保局流域整治行动、邀请上级部门开展业务学习和现场教学,提高环保队伍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提升环境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集省控隘背断面水质达标,对境内流域水质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根据水质变化溯源针对性地开展治理行动。
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通过贴标语、挂横幅、微信宣传、进村入户等方式大力开展环保知识普及,并积极探索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2023年4月开展了鳗鱼企业偷排、牛蛙违规养殖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整治牛蛙违规养殖等苗头性问题3个。开展镇村干部履职情况督查,对在日常环保巡查中履职不力、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置的,根据情节移送镇纪委处理,今年镇环保站移送镇纪委环保问题线索1个。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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